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西河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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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4-528331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7-0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区西河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1 .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 .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像章或其它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 .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 .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 1 )迅速通知班主任和政教处。
( 2 )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 3 )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 4 )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6 .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 .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 .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