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西河镇中心学校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西河镇中心学校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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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西河镇中心学校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为增强我校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力度,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校园疫情发生,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的通知》,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冠病毒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2.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杜绝新冠病毒疫情在学校发生。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强

副组长:孙隆富

成  员:全体教职工

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本校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督促学校各部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广泛深入地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普及;

4.指导各班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工作,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当地卫生院、疾控部门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疫情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的通知》相关要求要求及山东省疫情防控形势,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学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对全体学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实行学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体温≥37.3℃,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疫情联络员李克柱校长。异常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5.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6.对疑似新冠症状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7.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8.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四、校内疫情控制

1.严格调控学生入校时间,7:30前学校封闭,学生需在此时间后到校,严禁提前到校,以免造成校门口人员聚集,为疫情防控带来不利影响;

2.严格执行《城南镇中心学校体温测量方案》,做好学生体温测量及异常人员隔离工作;

3.若师生在入学后出现体温异常或其他新冠病毒感染症状,出现症状师生由专人护送进专门隔离室,本班(或办公室)全面隔离,严禁与其他人员接触,同时调用学校监控,排查其他密切接触者并进行隔离。领导小组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及疾控中心,根据上级安排实行调整班级教学、班级停课,直至全校停课;

4.严格把握转运就诊联防联控机制,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患病人员是学生的要通知家长,低风险地区由家长自驾运送学生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 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 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 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5.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学校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配合做好学生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教师根据上级安排隔离或采取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