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磁村小学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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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磁村小学规章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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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磁村小学规章制度汇编

 

淄川区磁村镇中心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1.服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法治教、依规办事,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2.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3.热爱本职工作,做到令行禁止,以一切有利于学校工作、一切有利于学校发展为出发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维护学校集体利益,坚决贯彻执行集体决议,不做不利于学校团结稳定的事,不说不利于学校团结与稳定的话。 

4.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互相协作。

5.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一天四次准时签到,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6.上班期间穿着得体,按学校要求佩戴校徽、穿校服。

7.上班时间,不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办公时间积极利用电脑,及时登录办公平台和工作群,了解学校的工作安排和通知要求,开展学习活动,不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

8.办公期间不瞌睡、不喧哗,不随意串岗、空岗,带学生到办公室交流时,不影响他人工作。

9.无论任何时间都及时接收学校通知,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参加学校一切集会、集体学习等活动。

10.按课程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调课、缺课、找人代课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如因公事或因病确需调课,至少提前两节课报教导处批准并办理调课手续;因公事由别人代课,必须由教导处通知方能生效。

11.不无教案上课,不马虎应付批改学生作业,不让学生或家长代批作业,不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使用分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12.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在教育学生时使用讽刺性、污辱性、恐吓性、训斥性的语言。

13.不让学生离开教学场所,学生在校时间不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不把学生单独留在校内。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14.上课和辅导学生时,对学生的安全负责,给学生明确的活动范围及活动要领,不随便解散学生,不放任自流。 

15.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搭车推销图书资料、学习用品资料等;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财物、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不在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16.校园内严禁吸烟。

17.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以及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18.不带子女进入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内接待客人(公务除外),节假日不带亲朋进办公室。

19.学生集会时,在指定位置列队,遵守纪律,以身示范。

20.在校内不得骑自行车和摩托车。

21.在履行值班或送学生列队放学任务时,不携带无关物品,也不推车跟随。

22.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教师办公室内只摆放办公用品,不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且所有物品要摆放整齐。

23.爱护学校公物,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及双休日(节假日)离开办公室前,要关好电器,关好、锁好门窗。

24.班主任请假,除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外,同时要到政教处登记,并与代理班主任做好工作交接。

25.值班教师严格按照值班要求按时到达岗位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因事或因公需要调整值班需到政教处登记。

淄川区磁村镇中心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学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二、完善考试评价方式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整体素质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三、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考试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淄川区磁村镇中心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教学管理规定要求。

一、严格执行课程方案,认真落实规定

进一步增强法规意识,严格执行《课程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开全课程,上足课时,杜绝随意减少课时或不上的现象。教导处加强对老师执行课程计划的督导检查力度。

二、强化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行为

(一)认真备课

日常教学中,要提前一周备课,为确保备课质量,根据区教研室的要求,不得出现无教案进课堂的现象,杜绝网上下载原案照搬现象。要求青年教师每周至少有一个手写备课(详案),对无备课现象,此项考核为零。教导处对备课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的考核。

(二)认真上课

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位教师都要确立“有效教学”的理念,充分利用35分钟,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上课常规。

(1)充分利用课前一分钟。教师应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做好教师上课的各项准备,督促学生做好各项上课准备。  

(2)认真执行上课时间。保证按时上下课,不早退,不拖堂,不无故离开课堂。外堂上课的老师和班主任配合好,组织学生有序的到指定地点上课,保证课堂35分钟时间。

(3)严格训练课堂纪律。班级授课的效益很大程度是由课堂纪律决定的。所有教师必须保证课堂教学在自己的指导监控下进行,课堂教学组织有序,不放任自流。班主任要关注班级每节课的纪律,任课教师要进一步重视课堂纪律,齐抓共管,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落实课改精神。    

课堂教学中要体现“新课程标准”的理念,尊重每一位学生;转变角色,正确处理教、学、练三者的关系;转变教学方式,积极引导学生运用自主、合作和探究的学习方式;要构建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氛围,在师生平等的基础上强调教学互动,要善于用激励的语言鼓励学生大胆创新;要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学,并充分关注学生学习过程、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审美情趣的培养;注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中体验成功的喜悦,获得更多的知识,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三)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

  作业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要根据教材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明确提出每次作业的内容、数量及交作业的时间,并认真及时地进行批改和反馈。具体要求如下:  

1.精心设计作业内容和作业形式,加强针对性,体现灵活性,提倡分层布置作业;忌机械、重复性作业,注重实践性、应用性作业;避免作业布置的随意性,避免学生做无价值的重复作业。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同班教师之间要多了解、沟通、交流、协作,将学生的作业时间牢牢控制在规定时间以内。   

3.作业要及时认真批改,克服漏批、错批现象,准确使用规范的批改符号和等级,评语有指导性、鼓励性,对后进生作业提倡面批。

(四)听、评课

积极参与听、评课活动,根据要求,校长、分管教学校长、听课不少于25节,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30节,教师每周不少于1节。听课记录书写认真,栏目齐全,评课意见针对性强,体现“优点、不足、建议”三点,倡导同学科之间互相听课学习。

(五)集体备课、教研活动

1.按时组织开展好集体备课活动。每个教研组要根据教研室的要求每学期集体备课、磨课活动至少二次,并有详实的过程记录。

2.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扎实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按时组织开展好教研活动,共同探讨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要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常态课”的教学研究上,提高教师的反思能力,并且在评课中落实教后反思,使教师的反思能力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鼓励教师在“思”和“研”上下功夫,从而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六)质量监控

加强质量监控,做到规范操作,认真分析反馈,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缩小年级和班级之间的差距,使学校教学质量整体提高。

(七)巡课

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时到达上课地点;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是否规范;课堂教学组织是否有序等现象。巡课人员认真做好巡课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巡课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淄川区磁村镇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入学管理

学校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2.学生权利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学生义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学籍管理

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5.学生评价

学校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立各级评价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产生评价结果;把每学期的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6.学生奖惩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主要类别有学习之星、美好学生、优秀团队干部等。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7.学生资助

学校建立贫困、学困、孤困等学生的档案,制定管理制度与帮扶措施,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精神、物质、助学金等形式提供帮扶帮助。

8.学生自治

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9.学生权益维护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二)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三)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四)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10.学生申诉管理                         

学校成立“磁村镇中心小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申诉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行政协调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视申诉的性质可以临时增聘有关专家为咨询顾问。

申诉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违纪学生的申诉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审查对学生的处理、处分是否合法与适当,提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四)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建议维持、撤销、变更或暂缓执行有关处理、处分决定的复查意见。

具有磁村中心小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在入学资格、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决定,向学校提出的对该决定进行复查的意见和要求。申诉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诉。申诉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申诉。

淄川区磁村镇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财务应实行计划管理,必须按年度编制好资金的预算和决算,提交校长室经过校委会讨论通过,有计划按比例开支,养成按计划办事的习惯,提高实行学校财务计划的自觉性。

2、财务人员要定期向学校反映财务活动情况,月报表除上交上级主管部门外,还要送校长室一份。

3、一切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购物必须列出购物单,经总务主任签报、校长批准后,交总务主任统一购买。

4、加强学校经费管理,各项收入、发放都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努力搞好增收节支。

5、学校统一建账,统一收支,财务账目要日清月结,报表要按时报送,一切账目都要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对。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按照《中小学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如下: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侬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缴、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账, 并及时存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二、支出管理

1、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 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2、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账。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三、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存入银行。

2、出纳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出纳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账,会计与出纳应定期对账,保证账账相符、帐物相符。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自觉接受银行的监督,不准出借银行账户。

2、支票, 银行印鉴必须由出纳、会计、分管领导分开保管,及时与银行对账,按照财务要求做好银行日记账。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2、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

磁村镇中心小学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印鉴分管的原则,由出纳员管钱,主管会计管账及管理印鉴。

2、严格按规定范围支付现金。

3、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对账。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单位2-3天的零星开支需要。

5、严格执行现金收付手续,不坐支现金。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每日多余现金及时存入银行,结算起点以上的业务必须采取银行存款划转方式结算。

2、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3、严守银行各项规定。

4、建立银行存款责任制,由出纳员负责银行存款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主管会计审核。

磁村镇中心小学会计岗位职责

一、根据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方针,批准的学校财务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筹集和运用资金,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熟悉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定期分析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增收节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三、认真做好预算内、外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专用基金的记账、算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齐全,手续完备、账实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四、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期限,编制月、年终会计报表,做到报送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全。

五、妥善保管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六、进行会计监督,保护各项国家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安全。

七、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磁村镇中心小学出纳岗位职责

一、学校出纳统一管理学校全部现金支付。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款项,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有权监督、拒收,并向一切挥霍国家财务、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学校出纳掌管学校预算内外库存现金和银行账号的款项。根据规定按银行账号设置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日清月结,定期和银行对账,做到正确无误。

四、学校出纳应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

五、学校出纳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库存现金有余缺情况,应先作暂存或暂付入账,查明原因后根据单位领导的处理决定办理。

六、学校出纳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应办好移交手续,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

七、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