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磁村镇中心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 ||
|---|---|---|---|
|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528171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7-2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1.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2.地方学生资助政策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就读期间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进行免除或补助。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结合我市恩格尔系数及学生在校最低基本消费作为各学段家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4.学校的资助政策及程序:
(1)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了开展一系列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根据上级文件政策,我校积极出台并部署了适合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指南,以确保各项资助工作、顺利、有效、规范进行
(2)学生生活费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80元,初中每生每年13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40元,初中每生每年675元。
(3)免学杂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