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磁村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磁村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8-17
  • 字号:
  • |
  • 打印

淄川区磁村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的安全宣传与教育,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各任课教师要全面落实各学科课堂教学管理要求,保障学生的课堂学习安全。

3.学校严格执行关于学生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值班教师应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对未到校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进行相应处置。

4.学校或班级组织包干区、教室或校外卫生打扫等劳动,只安排学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务,禁止学生爬窗擦玻璃。学生劳动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操作规程,且有教师监护。

5.每天课间操或学校大型集会活动,教师要在相应的位置进行疏导,严防挤压事故发生。

6.加强防溺水教育,禁止学生私自到河溏沟渠游泳,预防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7.学校应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乘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不准骑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