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磁村中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磁村中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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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川区磁村中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1.体育设施设备

(1)学校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器材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2)学校要建立体育场地器材管理制度、维修制度和借用制度。

(3)必须设立有体育设施兼职管理和保管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到头。室外器材要安放牢固、完好,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5)体育设施要定期检修,以保证安全。室外体育设施每年要定期油漆。

(7)教育学生正确使用和爱护体育器材,在自我锻炼中注意安全,如果使用带有一定风险性体育器材,要有同伴保护和帮助。

2.体育课

(1)体育教师课前要布置好场地,检查和准备好器材,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教案。

(2)上课时要清点人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生因病、伤不能上课者,经教师同意后,由教师安排在指定地点见习。下课时必须再清点人数。

(3)学生上课时,应穿适宜于运动的服装,必须穿运动鞋或胶鞋,身上不带小玩具和小刀等金属物品。

(4)教师安排运动量要适宜,要循序渐进,并做好保护与帮助。

(5)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爱护和正确使用场地器材。上课时未经允许不能随便离开操场。

(6)在练习和活动时,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