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磁村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磁村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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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磁村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2.学生在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上课时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3.实验前应对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

4.学生上课时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首先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质,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浓酸、烧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橱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剧毒试剂的废液,必须排入废水池进行转化处理,不能任意排入下水道。

5.上课时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6.上课时禁止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等当茶具使用。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7.实验中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易伤人。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

8.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得使用,需第一时间通知实验室管理员或当堂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