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岭子镇中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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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4-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岭子镇中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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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子镇中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出勤和请假

1.按时到班,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2.学生有病或有其它重大事情需要离校一律要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填写要规范,必须有班主任签字并有家长接送方可离校。

二、上课

3.预备铃响之前到班,准备学习用品,等待教师入班上课。

4.教师入班后班长喊“起立”,师生互问好。

5.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作好课堂笔记。

6.课堂上提出问题要先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要立正,吐字清晰,声音洪亮,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坐下。

7.不在课堂上谈笑,制造噪声,玩弄东西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8.不在课堂上恶意顶撞教师,不故意刁难老师。

9.出入教室要轻声慢步,不拥挤、不打闹。下课后要后于老师出教室。

10.自习课和辅导课上要保持课堂安静,自觉学习,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11.平时要独立、自觉、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不潦草、不抄袭,不合要求作业要重做。

三、环境卫生

12.值日生要按时、保质地完成值日任务,自觉保持校园、教室卫生。垃圾要入池。

13.不在教室和各功能室内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瓜子皮等垃圾,不往教室外扔垃圾,不向楼下吐唾沫。

14.不在教室和走廊内乱泼脏水。

15.注意厕所卫生,不随地大小便。手纸要入篓。

16.注意班级布置,桌凳要整齐划一,垃圾不留死角。生活物品要摆放整齐。

四、安全

17.安全用电,不私自使用充电设备,不私接电线。对于已损坏用电开关、插座等要及时向老师汇报,学生不得私自维修。

18.遵守交通规则,右行礼让。

19.不私自去池塘、河中游泳,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20.上下楼不拥挤,不打闹,轻声慢步靠右行。

21.体育课、活动课、劳动课要在老师带领下进行,服从领导,注意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22.不偷盗,遇到偷盗行为要向班主任举报。

23.在校园内不打乱、不追逐,不爬高处物体。

24.上课时感到不适要及时向课任老师报告,及时就医。

25.不私自外出上网。

五、公物保护

26.学生有义务爱护学校公物。损坏者要按价赔偿。

27.不在墙壁、桌凳、黑板上乱涂乱画。

28.规范使用多媒体设备、空调、灯具、桌凳、门窗、水龙头等公物,班主任要与学生签订公物使用协议书。

29.不折枝,不摘花。

30.节约用电、用水。

六、考试

31.考前作好充分准备,准时进入考场,按座号入座,迟到半小时取消考试资格。

32.不夹带任何资料入场,考场上保持安静,规范答题,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33.考场上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不准顶撞老师。

34.不得空题或提前交卷,考试姓名和字体要填写工整,注意卷面干净。

七、文明礼貌

3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给老师和同学起绰号。

36.注意个人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染发,不戴首饰,不纹身。

37.不骂人,不打架,不说脏话。

38.平时见到老师要问好。

39.要尊老爱幼。

40.不蔑视残疾人。

 

(注:镇内各中小学可根据各校实际对制度进行完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