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理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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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10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理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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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学校内部改革,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使教学常规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教学工作达到科学、有序、高效,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照上级指导性文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的制定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企业发展相结合,为学生终生负责的办学方向。坚持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

第三条 本细则是学校办学的“纲领性文件”,是教学管理的“基本法”,是教师教学的“行为规范”,力求体现规范性、导向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第二章 教学管理

第四条 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处、专业系和教研组构成分层负责全员参与的“四位一体”管理网络。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要对校长负责,具体分管教学工作;教导处主任是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的助手,全面负责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专业系主任要突出教学一线的管理优势,强化对教师的常规管理;教研组长要发挥教研功能,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第五条 建立健全教学常规制度,规范对教师的管理。严格执行《教师工作考核方案》《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初步实现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严格执行《教职工考勤与福利待遇的规定》《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调课代课制度》《听课评课制度》《先周备课制度》《周查、月结和期中、期末全面检查制度》,不断规范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试、课外活动等常规教学环节,形成良好的教学秩序,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第六条 进一步推进分层次教学,实行更加灵活的教学制度。分层次教学是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张扬学生个性,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效益的有效途径。学校坚持分层次教学,根据学生的意愿和基础状况,将学生分为以安置就业为目标的“就业技能”层面,以对口高考为目标的“高职升学”层面,实行“分班分层”与“走读分层”相结合的方法,小步子、滚动式、勤反馈、稳推进。不断推进学校“校企联合、半工半读”的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实施“订单式”教育,加速实现由“供给驱动”向“需求驱动”的转变。

第七条 强化校本课程建设与开发,改革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课程改革是分层次教学的重要保证,学校要建立健全校本课程建设与开发制度,立足本地,结合市场和企业需求,调整课程结构,改革教学内容。就业技能层面的学生,在系统学习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加大实习课的教学,重点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在实践能力的培养上下功夫。高职升学层面的学生,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前提下,注重理论知识教学,努力为高职院校输送合格新生。对分流生要打破常规,依据原有基础查缺补漏,特别是初三分流生,部分学科(主要是理科课程)应从初中补齐。

第八条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不断完善教师管理制度,规范教师的思想、工作、作风。建立有效的教师培训机制,积极开展公开课、优质课评选、论文评选、教学经验交流等教学活动;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达到每周一次,学习内容要注重现代信息化教学、数字化平台等现代教育技术;走出去,请进来增进校际交流与合作;选苗子、结队子、塔台子、压担子鼓励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建立健全名师培养制度,对取得成果的教师予以奖励,构筑教师成长的平台。

第三章 教 师

第九条 教师承担着完成学校培养目标的重任。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扎实的教学功底,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相应的学历(文化课和专业课本科以上,实习指导教师专科以上)。教师要争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模范。

第十条 文化课教师在胜任本学科教学基础上,应再熟悉一门专业课,并了解任教班级或专业相关的课程知识,教学中注意与专业课沟通。

第十一条 专业理论课教师在胜任本学科教学基础上,应再熟悉一门技能课,应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熟练的专业技术,努力成为“双师型”的教师。专业教师必须经常深入对口企业和部门,参加实践和考察活动,了解市场信息,补充改进教学内容,实现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实习指导教师还应具备实验仪器和实习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维修能力,熟知本专业岗位操作规程和考核标准,及时了解本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并运用到实习指导中。

第十二条 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工作。教师常规工作量一般为每周12-—16节,并积极接受学校调课、代课及临时交办的应急性工作。

第十三条 要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教师应不断参加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与时俱进;要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业务学习,一般每周不少于一次;要注重同事间的交流与合作,每周听课一般不少于一节;要不断积累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争做学者型、科研型、专家型教师。

第四章 教学计划

第十四条 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学校按照培养目标开展教学工作的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依据上级部门颁发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应报上级备案),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计划,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适当对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课程设置。学校课程可分为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设置比例一般为 4:6。专业课程分为专业理论课和实践课,课时比一般为1:1。实践课可以分为课堂实习、阶段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习),总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学校积极推行分层次教学和课程改革,探索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教学中根据“订单式”办学和专业需求的实际,可适当调整教学活动时间。

第十六条 学校文化基础课的开设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为文化必修课,专业课程要保证学生达到专业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专业技能。学校根据实际开设礼仪常识、心理健康、法制教育,职业指导等选修课。

第十七条 认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教导处要根据上级的教学工作意见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报分管校长审定。学科部、教研组和教师均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等,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报教导处审定。各类教学工作计划一般以学期工作为时间段,在开学第一周前制定。

第十八条 教师教学工作计划要规范。教学工作计划一般应体现下列内容:学科(专业)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情况分析;教学目标;学生成绩考核;教学措施及注意的问题;教学进度安排等。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要经常自查,学校要经常检查,期末均要进行全面总结,教师的总结要交教导处存档。

第五章 备 课

第十九条 备课是教学过程的最基本的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要做到先周备课,并于星期一第一节课之前(一般在早读时间)交部主任签字,无教案不准进课堂。

第二十条 认真研究教材、教法和学法。教师备课要认真研究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要把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作为重点,并准备各种教具、仪器设备和实训场地等,特别是要深入了解学生实际,切实按照学生原有知识、技能程度和实际接受能力,按照不同的层次确定教学起点、进度、深度和方法。要做到备教材、备教具、备教法、备学法。

第二十一条 认真编写课时教案。教师在单元备课的基础上要写好每一个课时教案,课时教案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具准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内容(组织教学、复习导入、讲授新课、巩固练习、小结、作业)等。鼓励教师写课后小记,做板书设计。

第二十二条 提倡备课改革。要加强集体备课,特别是同学科大专业的教师。要注重写好复习课、讲评课、习题课、技能课和单元备课的教案。鼓励教师根据学科特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备课方法,做到讲究实用,不搞形式主义,特别是技能课。学校积极倡导“无纸化”办公,写电子教案,创建个人教案夹、资料库,充分发挥“班班通”和网络优势。

第六章 上 课

第二十三条 课堂教学。

(一)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要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要按照教学工作计划和教案精心组织课堂教学,严守《课堂教学常规》。做到目的明确,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内容准确,方法得当,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

(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正确处理教书与育人,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逐步实现教师角色由知识传授者向教学活动组织者转变。积极推进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组织形式。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勇于实践的综合职业能力。要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信息化程度,电教课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三)加强直观、形象手段的运用,搞好现场教学。联系学生基础和学校设备条件,重视实物、标本、挂图、模型等各类直观教具和仪器、设备在教学中的应用,同时积极开发现代化教学媒体和课件。要充分利用各类专业实验室、实习室和生产实习基地组织上实验课和技能课,实施专业技能训练和现场教学,否则上课(实验课、技能课)视为不合格。

(四)教学基本功深厚。教师教学应使用普通话,课堂语言清晰、生动,能熟练的运用规范的汉字板书,演示正确、有序、清楚,教态亲切自然,仪表端庄大方,课堂偶发事件处理得当。

第二十四条 实习教学。

(一)实习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主要环节,是养成职业习惯的重要途径,是学校教学内容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和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实习教学,开足课时,确保质量。

(二)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学校尽最大努力不断充实和保持设备的先进性,实现与市场的链接。同时要广开渠道,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要配备专职实习管理人员或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使用制度。

(三)制订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应于实习前一周拟定,一般包括:实习时间、班级、内容、目的要求、所需材料、组织措施等。校外实习,应成立由学校和实习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习工作,实习计划一般由实习教师、专业系、教研组,教导处和实习单位协商制定,由分管校长审定。根据实际需要和专业特点,可以随堂实习、分阶段实习或生产实习,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

(四)精心组织生产实习。要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实习教育和技术指导,并与学生签署实习协议。实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煅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习单位应支付一定的实习补助,由学校统一支配,按规定发放给学生。

(五)注重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一般在一周内),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总结,写出实习报告。要给学生评定实习成绩,写出实习鉴定,并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要写出总结报告,特别要注重利用生产实习的机会,广泛听取行业、单位对学校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促进学校与市场和企业的密切结合。

第七章 作 业

第二十五条 作业是巩固学生学习内容,增进师生交流与沟通,反馈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各科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重视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第二十六条 作业布置。作业布置要设计合理,难度适宜,份量得当,次数达标。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重视布置书面作业,也要注重技能作业。要指导学生正确的作业方法,养成独立思考,按时完成作业,用规范的汉字书写作业的习惯。一次书面作业量,一般不少于该科作业本的半页纸或多数学生做20分钟时间。技能作业形式可灵活多样,可提倡学生自由组合,合作完成。

第二十七条 作业次数。作业次数要符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学校实际,一般每周要达到:语文2次(作文两周一次)、数学3次,其他文化课为周课时数的1/2次,专业课为周课时数1/2次。

第二十八条 作业批改。作业批改要求达到全批全改,批语要用规范的汉字书写,并指出学生在书写规范字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可采用当面批改,重点批改等形式,保证讲求实效。要有批改日期,正误标注,评价评语,批改记录等,特别要注重作业评语和集体反馈,以取得最佳效果。

第八章 辅 导

第二十九条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进行因材施教、分类指导的重要环节。教师要以对待课堂教学的态度重视辅导教学。

第三十条 自习辅导。教师要严格服从学校的安排,积极承担自习辅导课。做到按时上课、面向全体、积极引导、维护学风,确保实效。要注重晨读,强化古诗文诵读,努力打造书香校园。

第三十一条 课外辅导。课外辅导要有明确的目的性、针对性,要着重进行学习方法、练习方法和实训能力的指导,特别是注意面向不同层次学生,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分类指导。

第九章 课外活动

第三十二条 组织课外活动,是培养学生个性特长、丰富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每一位教师都要注重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组织课外活动,建设兴趣小组,须首先制定活动的计划,并交教导处审定。课外活动计划要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内容、定措施,以确保课外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三十三条 体育课外活动。学校按规定开足体育课,体育教研组要认真组织学校运动会、体育专项竞赛等活动。每一名体育教师要结合个人专长,组织体育训练队,强化学生体能训练,努力培养体育特长生。

第三十四条 艺术活动。学校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艺术活动,发挥团委的优势,组建学生社团,经常开展文艺演出、演讲、书法、绘画、摄影等比赛活动,鼓励和指导学生创办报刊等其他美育活动。艺术教师要积极组建艺术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的艺术素质。

第三十五条 专业课外活动。各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积极组织兴趣小组,特别是组建各种专业训练队,积极开展专业技能比赛,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第十章 考 核

第三十六条 成绩考核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评价,是检查教学效果的必要手段。学校要立足现实建立有利于实现培养目标的评价体系,并积极探索科学的考核方法,认真组织学生考试。

第三十七条 成绩考核主要采取考查、考试、技能等级鉴定等方式,凡是开设的学科均进行考核。根据学生基础状况,学校决定采用平时考查占20分,期中考试占40分,期末考试占60分,总分120分的记分制度。考试时间语文一般为 120 分钟,其他学科为90分钟。试题难度适中,高难度的占10%,中等难度的占20%,低难度的占70%。

第三十八条 重视平时考查。平时考查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经常性检查,主要通过课堂提问、作业、书面小测验(单元测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每一科教师都要进行平时考查,建立学生记分册,及时记录成绩。

第三十九条 认真组织考试。考试分期中、期末、结业和毕业考试等,结业和毕业考试一般与期末考试合并进行。考试方式可根据学科特点和考试内容要求采用笔试、实践操作和口试等形式。考试一般由教导处统一组织,要安排好复习、命题、监考、阅卷、统分和试卷分析等环节,要不断完善考试制度和标准,以考风促教风和学风。

第四十条 加强专业技能考核。各专业都应积极创造条件,组织进行职业资格等级考核,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下学期进行。要重视学生技能的随堂考核,阶段实习考核和生产实习考核。

第四十一条 建立补考制度。学期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足60分者),由教导处统一组织补考,补考成绩记为及格或不及格。考核成绩要及时记录学籍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