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理工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4-54483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理工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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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理工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

 

为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职工自觉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综合评价”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考核,以激励先进、开拓创新为目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学校党委成员除外)。

三、组织

学校成立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组长:刘克军

副组长:刘其林  于闻国  张博群

成员: 周加光  范素丽 李杰  王镇

四、考核内容

教职工考核分教师考核、教学辅助人员考核和管理人员考核三类。教师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以《教学常规》为评价基准,由各分校、专业系组织实施,满分120分;教学辅助人员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以科室岗位职责为基本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管理人员考核每学年组织一次,满分100分。

(一)教师工作考核

1.常规教学:(60分)

1)计划、总结:(2分)

教师在学期初,制定学期教学计划,要求内容充实,分析透彻,具体实用,有指导性。学期末写出工作总结,要求内容翔实,客观全面,有促进性。查材料得分。

2)备课:(10分)

倡导教师写电子教案。教师在掌握大纲、教材、涉猎参考资料的基础上,按常规要求认真备课,有规范的教案。按备课的常规要求评分。

3)上课:(10分)

教师要按照教学计划,依常规要求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含自习辅导),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按课堂教学评估标准评分。

4)工作量:(20分)

教师要认真完成专业系安排的教学工作,学期末按照本学期工作量统计结果排序得分。计算方法为:工作量分值=(本学期某教师工作量/本学期首位教师工作量)×20分。

社会实践带队教师、企业实践教师实践期间每天按2个课时量计算,但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5)作业:(5分)

按规定布置、批改作业。按照作业常规要求评分(没有书面作业的技能课,其作业分值平均分配到备课和上课两项中考核,即12.5分)。

6)听课:(5分)

按学校规定进行听课、评课,听课每周不少于一节。查听课计录及听课考勤薄评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

7)学习与培训:(8分)

教师要加强教育理论学习,认真记好笔记,及时写出心得,每周不少于一次。(4分)

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继续教育培训,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获得相应学分。(4分)

2.师生评议:(15分)

1)学生评议:(5分)

组织多种形式的学生评教活动。如组织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了解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工作的反映。从教师的师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教学成绩等方面评价,按满意率得分。

A、学生日常评教占5分;B、学期末学生问卷调查(一般取班级学生人数的40%以上)占5分。

2)教师互相评议:(5分)

学期末由系(分校)组织教师互相评价打分。

3)系(分校)评议:(5分)

学期末由系(分校)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3.成绩与贡献:(20分)

1)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系统各类比赛、文体活动等,获好成绩,依次为指导教师加分。校级一等奖加0.5;区级一等奖加1分;市级一、二等奖加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加2、1.5、1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加2.5、2、1.5分。

2)由学校推荐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比赛、评选等活动,获好成绩,依次给教师加分。

优质课:校级一等奖加0.5分;区级一等奖加1分;市级一、二等奖加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加2、1.5、1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加2.5、2、1.5分。

论文、课件(说课)评选等活动校级一等奖加0.3分;区级一等奖加0.6分;市级一、二等奖加0.9、0.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加1.2、0.9、0.6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加1.5、1.2、0.9分。

教师根据学校安排参加本专业行业部门的相关比赛,参照本条规定减半计分,每学期以最高一项加分,其他不加分。

3)由学校组织全体学生参加统考、会考、抽考、技能考核等,凡平均考核成绩突出者,依次为任课教师加分。校第一名加0.5分;区级第一、二名加1.5、1分;市级一、二、三名加2.5、2、1.5分。

4)学生参加高考,录取人数达到目标,为每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加1分,高出目标每5个百分点加0.2分, (既是班主任又是任课教师者不重复计分;学科认定及分值分配依据高考奖励方案执行)。

5)在各级报刊、杂志(国家正式报刊,不含论文集)上发表论文、信息及宣传文章,字数在1500字以上,且与本人任教学科(或专业)有关,对扩大学校声誉有较大影响者,按校、区、市、省、国家级(以主办单位级别为准),依次加0.3、0.6、0.9、1.2、1.5分。

6)教师积极主动承担教研课题,定期开展活动,及时总结上报,效果显著,依次为主持人加分。校级0.5分,区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2.5分。其他主要成员(前5位)减半计分,其他成员按1/4计分)。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举行各级公开课、观摩课,受大家好评,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依次给主讲人加分。校级0.5分,区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2.5分。

8)班主任工作评优获校、区、市、省、国家级加0.5、1、1.5、2、2.5分。

注:教师参加各类比赛、评优活动的加分依据,均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原则上不跨学期考核(因主办单位未能及时发放证书的可以顺延到下一学期考核,但与本学期已纳入考核为同一类别的不能延至下一学期使用)。同一类活动,按一个最高级别得分,不重复加分;同一奖励,由多人获得,得分按人数平均分享;论文发表与评选按同类认定,不重复加分;特殊活动,获奖按名次奖励,可把名次折算为相应等次得分,即1、2、3名,认定为一、二、三等。

4.常规管理(10分)

1)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内)一次扣0.1分,请假(法定假期和公假除外)一天扣0.2分,旷工一天扣5分。大型集会(学习)、升旗仪式等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扣1分。

2)严格执行学校的办公制度。每一位教工要严格遵守学校办公纪律,杜绝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现象发生,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

3)严格执行教学常规。上课(含自习辅导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一次扣0.2分,空岗一节扣1分,其他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视情况扣2-5分。

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若不服从安排,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5.加分项(15分)。

1)班主任工作(5分)。学期内担任班主任的可加分,根据学生处对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2)其他项目(10分)。由各分校、系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年度考核加分方案,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实施。

对早晚自习、班主任带操等已有工作量体现的常规工作不再列入加分项目;对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中有所体现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列入加分项目。

(二)教学辅助人员考核

1.常规管理(20分)。

1)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内)一次扣0.02分,请假(法定假期和公假除外)一天扣0.05分,旷工一天扣2分。大型集会(学习)、升旗仪式等迟到一次扣0.1分,无故不参加扣0.5分。

2)严格执行学校的办公制度。每一位教工要严格遵守学校办公纪律,杜绝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现象发生,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若不服从安排,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本项总分20分,扣完为止。

2.职员互评(30分)。

由全体职员互相评议打分。

3.管理人员评议:(50分)。

由相关部门管理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评价打分。

4.加分项:参照教师考核中的成绩与贡献计分项所得结果乘以5%计入总分。

(三)管理干部(非组织部管理)考核

1.常规管理(20分)。

1)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内)一次扣0.02分,请假(法定假期和公假除外)一天扣0.05分,旷工一天扣2分。大型集会(学习)、升旗仪式等迟到一次扣0. 15分,无故不参加扣0.5分。

2)严格执行学校的办公制度。每一位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办公纪律,杜绝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现象发生,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若不服从安排,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本项总分20分,扣完为止。

2.中层互评(30分)

由中层干部对所有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按照最高分100分,最低分60分评议打分,去掉5个最高分、5个最低分汇总取其平均分乘以30%作为中层互评分。

3.党委评议(50分)

学校党委成员根据处室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最高分100分,最低分60分评议打分。汇总取其平均分乘以50%作为党委评议分。

4.加分项:参照教师考核中的成绩与贡献计分项所得结果乘以5%计入总分。

五、一票否决说明

教职工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一)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二)对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或消极影响的;

(三)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文明校园、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中被扣分的;

(四)被上级部门处以党政处分、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学年度考核成绩以两学期考核平均计算进行排名,分为三个等次,前30%为一等,中间40%为二等,后30%为三等,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区年度考核优秀评选和其他评先树优的基本依据。

(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