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理工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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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理工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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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理工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内实训

1.要将实训的安全教育、管理、防范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实训教师负责学生的实训安全,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因学生违规操作和设备隐患检查不清等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实训指导教师负责。

2.要坚持全程靠班和带队进出实训区的要求。工作时间离开实训班级需提前通知车间管理教师。

3.实训教师离开车间10分钟以上,要安排同校教师替班,若没有替班教师,须安排学生将车间及工位收拾规整,停止所有操作,在教室或车间管理教师安排的位置有秩序地等候教师回来方可继续实训。

4.指导学生进入实训车间(室)要遵守纪律,使用设备设施必须服从安排,定人定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设施,中途离开设备必须关机。

5.要求学生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裙子、高跟鞋进入车间(室),不得戴手套、开下摆、披长发和手握棉纱等纤维物品靠近旋转部件和设备。

6.在实训和生产时,要随时注意学生工作方法、器具使用、工作姿势、身体位置是否适当,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在长时间连续学习过程中,应安排学生适当休息,勿使过分疲劳。

7.指导学生按时、按要求保养设备,随时保持车间整洁。发现设备故障或隐患,应停止使用,及时提报给车间管理教师。

8.参考和学习相近专业的安全方面典型事例,向学生分析解剖事故的原因,提出杜绝事故的办法。

9.协助车间管理教师布置实训车间(室),做好安全防护和设备、仪器的养护工作。不得私自在车间内加工制作与实训课题不符的器物,更不能加工危险物品。

10.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应立即妥善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车间领导和管理教师报告。

二、校外实习

1.实习前,学校应对实习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防范技能,强调劳动安全防范,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2.学校与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或协议。

3.学校应了解实习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并与实习单位就学生实习安全问题进行协商。

4.学校应要求实习单位指定专人密切联系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安全情况通报和日常巡视工作。

5.学校应要求实习单位一定要对实习学生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接受没有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上岗。

6.学校严格要求实习的学生要遵守实习单位的组织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严守劳动安全规程参加实习,确保劳动安全。

7.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培养。实习学生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正确使用工作时所需操作的设备或工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安全作业。

8.对实习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岗位,学生和实习指导教师要主动与医院或学校分管领导沟通,及时作出岗位调整,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9.学生集中实习原则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住宿,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宿舍安全及住宿条件进行严格评估,确保住宿安全和良好住宿环境。按照学生在校各项要求加强对学生的住宿管理,包括纪律、卫生、安全、考勤等,指导教师代表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制定相应的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10.对于自主实习的学生,学校要按照实习要求加强实习过程中的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其家长保持沟通。自主(分散)实习的同学,食宿自行解决,家长知情,学校备案。

11.学生上下班的交通安全应高度重视,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对学生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以及业余时间的人身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12.实习学生按所到企业进行分组,确定组长及负责人,建立汇报制度,教育学生,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13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前,必须为每位学生购买“学生实习责任险”。

14.在外地分散实习实训的学生,学校要指定专人与之保持联系并做好实训情况记录。

15.若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和要求而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或按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的应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16.学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由于实习单位的责任发生事故的,由实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及处理善后工作;另学校为学生办理了学生实习责任险,由保险公司按相关条款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