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2-523221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02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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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近日,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淄川区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行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的评价办法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选择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淄教字〔2022〕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实施国家课程标准,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提升育人质量。《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志愿填报、志愿录取、特殊考生政策、工作要求等六个部分。

《意见》要求各相关科室(单位)及学校要强化考试管理安全,在各环节中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考试管理安全,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考试诚信教育,加强考试管理人员、考务人员学习教育,严格考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准确解读中考政策,引领舆论方向,确保学生考试、志愿填报和高中录取顺利完成。

三、淄川户籍在外就读学生如何报名

淄川户籍、文昌湖商家户籍、新划入经开区户籍学生可以到淄川报名参加中考,报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4月6日—4月10日

(二)报名材料

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复印首页及学生信息页,可缩印到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注明联系电话)、学籍证明原件1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结果表原件(最晚提交时间4月28号)、初中体育、艺术过程性考试成绩证明(学校盖章)、学生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免冠照片为jpg格式,15—25K为宜,白色或淡蓝色背景,像素为200像素×270像素--120像素×165像素,照片图像格式要与采集身份证照片格式要求一致)。

(三)报名地点: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淄川区将军路201号303室),联系电话:0533---5130281

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公布

7月1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四年级考试成绩。7月3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三年级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予以公布;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五、会考科目等级如何确定?

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原始成绩<满分的90%、≥满分的80%为B等,原始成绩<满分的80%、≥满分的70%为C等,原始成绩<满分的70%、≥满分的60%满分为D等,原始成绩<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级。按原始成绩划定等级时,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A、B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35%,A、B、C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65%,A、B、C、D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85%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35%、65%、85%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

查询网址: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zibo.gov.cn;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

六、志愿如何填报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报普通高中志愿和初中后中等职业教育类学校志愿。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3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三类:第一类为“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设置一个;第二类为高中阶段类,其中,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一个指标生志愿和三个非指标生志愿,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所有考生均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及非指标生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设置两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选报专业设置两个平行志愿。志愿填报须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选报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七、会考科目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5B3C的限制条件如何使用?

按照中考录取政策,将8科会考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共9项等级达到5B3C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限制条件,录取时将报考某学校的考生按照达到5B3C及以上和未达到5B3C两个批次,先从达到5B3C考生中按考试科目(语数外+体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录取结束后如该校还有空余名额,再从未达5B3C考生中按考试科目(语数外+体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从往年情况看,如考生未达5B3C在非指标生志愿填报时不盲目冲高,也有机会被普通高中录取。

八、艺术、科技特长生如何录取

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均采取先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校专业考试(或面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首先,6月20日-22日,由招生学校按照审核批准备案的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完成特长生报名、专业测试(或面试),公示成绩并按一定比例发放专业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几所学校参加专业测试。其次,7月1日在初中学业水平成绩公布后,由考生本人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和专业成绩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最后,由高中招生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要求,依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提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于7月3日前将录取结果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九、综合录取如何进行?

1.录取时间:7月7日-12日集中进行。

2.录取原则:普通高中以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基本条件,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5B3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5B3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40分之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以考生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其中,“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其中,艺术类考生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全市考生的前75%;高等师范教育类录取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方能参与录取;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三年制中专按成绩择优录取。

若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先参考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仍相同,则参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然并列者,一并录取。

3.录取程序: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分别按照各类学校录取原则实施分步录取。其中,普通高中按照先录取指标生计划、再录取非指标生计划的顺序进行。指标生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录取,由计算机按照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对每个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指标生志愿择优录取完成指标生计划。非指标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录取,由计算机按照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对本区县内指标生录取结束后所有符合条件的剩余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3个非指标生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全市为单位进行录取,由计算机按照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录取原则对全市所有报考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两个志愿学校,只要被检索的两个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招生学校投档,由该招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以上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十、征集志愿如何进行录取

7月12日18:00前,市教育局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并组织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流程跟第—次报志愿一样。7月13日,按照首次填报志愿录取程序进行录取,直至录取满招生计划。

十一、今年的特殊考生政策有哪些要求

1.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

3.享有省、市教育绿色通道政策保障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可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到达到非指标生招生录取成绩(分数+等级)的意向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4.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

5.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6.往届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减15分后,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