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2024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4-543602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2024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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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2024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近日,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淄川区2024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国家课程标准,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提升育人质量。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选择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2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淄教字〔2024〕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实施国家课程标准,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提升育人质量。《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志愿填报、志愿录取、特殊考生政策、工作要求等六个部分。

《意见》要求各相关科室(单位)及学校要强化考试管理安全,在各环节中做好考试安全管理,落实考试诚信教育,加强考试管理人员、考务人员学习教育。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准确解读中考政策,引领舆论方向,确保学生考试、志愿填报和高中录取顺利完成。

三、淄川户籍在外就读学生如何报名

淄川户籍、文昌湖商家户籍、新划入经开区户籍学生可以到淄川报名参加中考,报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日

(二)报名材料

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复印首页及学生信息页,可缩印到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注明联系电话)、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结果表原件(最晚提交时间4月28号)、初中体育、艺术过程性考试成绩证明(原学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学生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免冠照片为jpg格式,15—25K为宜,白色或淡蓝色背景,像素为200像素×270像素--120像素×165像素之间,照片图像格式要与采集身份证照片格式要求一致)。

(三)报名地点: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淄川区将军路201号303室),联系电话:0533-5130281

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公布

71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四年级考试成绩。73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三年级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予以公布;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五、会考科目等级如何确定

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原始成绩<满分的90%、≥满分的80%为B等,原始成绩<满分的80%、≥满分的70%为C等,原始成绩<满分的70%、≥满分的60%为D等,原始成绩<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级。按原始成绩划定等级时,如果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A、B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35%,A、B、C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65%,A、B、C、D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85%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35%、65%、85%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

查询网址: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zibo.gov.cn;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

六、志愿如何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和初中后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5日-76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13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两类:第一类为“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设置一个;第二类为高中阶段类,其中,普通高中类学校志愿设置一个指标生志愿和5个非指标生志愿,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设置两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选报两个专业。志愿填报须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s://zkzs.zbedu.net/),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选报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七、会考科目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2B3C1D的限制条件如何使用

普通高中以综合素质评价及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基本条件,以会考科目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3C1D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等级2B3C1D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

八、艺术、科技特长生如何录取

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均采取先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校专业考试(或面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首先,621日-23日,由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或面试),公示成绩并按照一定比例发放专业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几所学校参加专业测试。其次,71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由考生本人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s://zkzs.zbedu.net/)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和专业成绩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最后,由高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方案要求,依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提交区教体局审核,并于73日前将录取结果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公布录取结果。

九、综合录取如何进行

1.录取时间:77日-12日集中进行。

2.录取原则:普通高中以综合素质评价及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基本条件,以会考科目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3C1D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等级2B3C1D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55分之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以考生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其中,“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艺术类考生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全市考生的前75%;高等师范教育类录取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方能参与录取;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三年制中专录取,须达到相关类别志愿填报分数线,按成绩择优录取。

若出现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考生,超出招生计划时,超出的考生则先参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成绩相同,再比较会考科目等级,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即:先录取A等级多者,A等级数相同,再比较B等级,优先录取B等级多者,依次类推;若会考科目等级仍相同,则一并录取。

3.录取程序: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分别按照各类学校录取原则实施分步录取。其中,普通高中按照先录取指标生计划、再录取非指标生计划的顺序进行。指标生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录取,由计算机按照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对每个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指标生志愿择优录取完成指标生计划。非指标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录取,由计算机按照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对本区县内指标生录取结束后所有符合条件的剩余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5个非指标生志愿,只要被检索的5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全市为单位进行录取,由计算机按照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录取原则对全市所有报考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两个志愿学校,只要被检索的两个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招生学校投档,由该招生学校按照本校录取规则,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意向确定录取专业。

714日-17日,征集志愿录取,程序同上。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十、征集志愿如何进行录取

7月12日18:00前市教育局公布剩余招生计划。7月13日组织之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14日-17日,按照首次填报志愿录取程序进行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

十一、特殊考生

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需主动联系所在学校,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学校审核无误的提交区教体局进行进一步审核并备案,确认无误的特殊考生信息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参照相关政策和条件统一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