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中共淄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5年淄川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5-551488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2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中共淄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5年淄川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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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5年淄川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开发区工委: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部署,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25年淄川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一、规范实施事项。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开发区工委要高度重视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严格按照“白名单”公布的事项开展活动,加强事项过程管理,严防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强化统筹协调,对进校园事项能合并组织的合并组织,尽量降低入校的频次,控制活动时间,缩小参与规模,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未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国家和省层面统一部署开展的事项,后续根据相关部署做好贯彻落实,不再纳入“白名单”。

二、改进实施方式。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中,采取“专项”方式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区教体局沟通协调,有序开展相关活动。除采取“专项”方式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均不再发文部署。采取“提供资源”方式的,相关部门要把好相关资源的政治关、思想关、科学关。采取“融入课堂”方式的,牵头单位要研究提出教育教学建议,积极与区教体局对接。“白名单”事项中涉及比赛、答题、征集、创建等内容的,坚持学校、学生、教师自愿参加原则,严禁强制要求,不搞层层选拔。

三、构建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应于每年年初将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报区教体局汇总初审,由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4月份面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并备案。区教体局将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教师减负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事项中,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上级已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2025年淄川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

 

    

附件

 2025年淄川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

 

一、采取“专项”方式的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开展依据

牵头单位

开展时间

开展形式

1

红色基因传承

通过开展英烈故事宣讲、“红动淄博”淄博市红色故事讲解大赛、“行走的红色课堂”等活动,聚焦凝聚实现民族复兴强大力量,宣讲英烈事迹和精神,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赓续红色血脉。

《淄博市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淄宣组办发〔202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区委宣传部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全年

1.参加“红动淄博”红色故事讲解大赛。(区委宣传部)

2.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资源,打造精品课程,深入学校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区委宣传部)
2.英烈故事现场宣讲、赠送英烈图书、举办红色展览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开展依据

牵头单位

开展时间

开展形式

2

科学教育

聚焦“弘扬科学家精神 点亮科学梦想”主题,面向青少年讲好科学家故事,

开展‘科普大讲堂’、科学家精神宣讲进校园活动。以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为载体,联动开展“科创筑梦”流动科普巡展项目。围绕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举办各项青少年科技赛事活动。聚焦科技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开展中小学科技教师专业素养提升交流活动。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山东省“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实施方案》、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 年)、《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 年)》《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推进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区科协

全年

1.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宣讲报告、文艺作品展演。
2.举办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进校园活动,举办科普活动、科普剧巡演。
3.组织老科学家“科普演讲团”专家走进中小学开展科普报告。

4.参加或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CSP(信息学)淄博考区第一轮认证考试、青少年“电子制作 奇迹创意”大赛、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青少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青少年科普征文及演讲大赛等赛事。

5.组织中小学科技教师专业素养提升交流活动。

二、采取“提供资源”方式的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开展依据

牵头单位

开展时间

开展形式

1

安全教育

组织开展系列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中小学生水上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山东海事局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方案(2024-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单位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爱路护路宣传“五进”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0〕3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第十条、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防震减灾法》第44条: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以及《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大队、区自然资源局等

 

全年

(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3月、5月、7月为重点月份)

1.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学、知识科普、蓝色国土教育、自救互救实践等活动。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铁路法律法规等安全知识教育。(区交通运输局)
2.开展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座、地震逃生避险演练、主题班会、手抄报、科学课安全课地理课延伸教学等。(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区消防大队)
3.开展森林火灾的危害、火灾原因及防火知识、森林火灾应急方法等知识科普。(区消防大队、区自然资源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开展依据

牵头单位

开展时间

开展形式

2

毒品预防教育

通过参观禁毒展馆、开展主题班会、禁毒知识答题、禁毒作品征集、观看禁毒影视作品等,向在校学生普及禁毒法律法规知识、成瘾物质的药物滥用等内容,开展互动体验式教育,把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纳入学校禁毒专题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内容,培育一批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典型。

《禁毒法》、国家禁毒办、教育部等17部门《关于印发防范青少年滥用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禁毒办通〔2024〕5号)、省司法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等9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守护青春 远离毒品”全省禁毒戒毒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司〔2024〕3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2025年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3号)。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全年

1.参观禁毒展馆、开展主题班会、禁毒知识答题、禁毒作品征集、观看禁毒影视作品等。(区公安分局)
2.提供教学资源,实地宣传教育。(区司法局)

3

国家版图知识普及

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国家版图意识进校园活动,普及国家版图知识,增强国家版图意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国家知识竞赛和少儿手绘地图大赛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2025年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3号)。

区自然资源局

全年

科普讲解、主题演讲、互动体验、素养展示、场馆参观、知识竞赛。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开展依据

牵头单位

开展时间

开展形式

4

生态环保知识普及

生动解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普生态环保知识,动员全市中小学生积极践行“公民十条”,开展节水教育、生活垃圾分类等生态环保知识的宣传和社会实践活动,共同建设美淄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部、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节约用水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

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区水利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全年,尤其是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等环境节日。

1.提供适合青少年特点的趣味生态环保科普知识。(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2.采取科普阅读、组织研学、开展主题教育等方式,普及水土保持知识、河湖治理管理和节水宣传等知识。(区水利局)

3.与学校相关内容结合融入为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课堂等活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5

健康知识普及

结合健康素养宣传月,普及“健康素养66条”,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将体重管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帮助超重肥胖学生做到“一减两增,一调两测”,开展中小学生体重管理专项行动。

《关于将“健康素养66条”纳入学校健康教育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24〕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等《关于印发“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医急发〔2024〕21号)、省卫生健康委 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山东省“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鲁卫医急字〔2024〕10号)。

区卫生健康局

全年

1.开展科普讲座、专题展演。
2.开展宣传活动,举办体重管理活动等。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开展依据

牵头单位

开展时间

开展形式

6

国门生物安全教育

通过开展科普讲解、知识竞赛和实地践学等具有海关特色的国门生物安全系列活动,提升中小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人人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十四五”海关发展规划>的通知》

淄博海关

全年

参观济南海关国门生物安全展馆、淄博海关实验室,组织青少年与海关关员一起体验海关工作,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知识普法宣讲活动。

 

三、采取“融入课程”方式的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开展依据

牵头单位

开展时间

开展形式

1

“核心价值观我践行”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护苗绿书签宣传、“国学小名士”中华经典诵读、争做小雷锋、向国旗敬礼和“明德齐语”全环境立德树人宣讲、“道德榜样进校园”、我们的价值观“德者有声”好故事分享团宣讲、齐文化六进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开展“入学礼”、“升学礼”、“成人礼”等文明实践活动,宣传孝老爱亲、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黄赌毒等移风易俗工作,倡树美德健康新生活。

《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鲁文明办〔2024〕4号)、《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国学小名士”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鲁文明办〔2024〕6号)、《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鲁教组发〔2022〕1号)《关于深化全环境立德树人 高质量建设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的实施方案》(鲁教组发〔2024〕2号)《山东省2025年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工作方案》(鲁宣发〔2025〕4号)、《淄博市2025年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工作方案》(淄宣发〔2025〕17号)、《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厅字〔2021〕43号)、《淄博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淄办发〔2018〕46号)、《关于高品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淄办字〔2022〕2号)、《关于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的实施方案》(淄文明〔2022〕2号)

区委宣传部

全年

1.与学校相关内容结合融入,结合课堂活动开展。

2.举行知识普及和法治讲座等活动,宣传提高未成年人对非法有害出版物和信息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3.举行展示交流活动,能够发现、推荐青少年先进典型,组织学习宣传;

4.组织各类先进典型开展宣讲、志愿服务等活动。

2

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把弘扬孝亲敬老文化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以道法课、思政课、主题班会等为载体,开展符合学生实际的孝亲敬老文化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使青少年学生了解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责任感,营造敬老爱老孝老浓厚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通知、全国老龄办、教育部等14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

区民政局

随相关课程安排,重点是10月份(重阳节所在月份)

1.课程教学内容挖掘。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3.组织“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等先进典型开展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