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川经济开发区双泉社区修建一处篮球场”的建议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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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王琪
主办单位: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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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王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淄川经济开发区双泉社区修建一处篮球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教体局群体科工作人员和双泉社区领导现场实地查看,双泉社区现有一处健身广场,面积800平方米,健身器材11件。双泉名居四号楼楼前有一处空地,离居民楼太近,容易产生噪音,引起居民投诉,不适宜建篮球场地。另一块在新建住宅楼楼前,属于绿化带,新建篮球场地,不符合规划要求。

即将建设完成的双泉学校投入使用后,学校体育场地(包括篮球场地)将对社会开放,能够满足附近社区居民篮球爱好者健身活动、社区居民散步、锻炼的生活需求。

今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严格按照《淄博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要求,积极协调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新建居民住宅区时,严格落实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做到体育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让居民有足够的活动健身场所,切实提高居民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司志国,联系电话:0533-5131920)

(主动公开)

关于淄川经济开发区双泉社区修建一处篮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