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小型足球场地建设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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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答复时间: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川教体复字〔2017〕64号                       签发人:牛少健

 

                                                                   (B)
对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满亮远、张旭、李强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小型足球场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建足球场地占地面积多、投入大、养护难、占用土地补偿费用高、土地征用手续难办,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着小足球场地的兴建。
  近年来,淄川区在上级体育部门资金支持下,截至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小足球场有3处,分别是双杨镇白沙村、赵瓦村、龙泉镇渭二社区,均为笼式人造草坪五人制足球场,并全天对外开放,新建的淄川区体育公园,建有标准11人制足球场1个,小足球场6个,将于年底前投入使用。部分学校新建塑胶场地的,已根据操场的实际情况,多数都建有人造草坪的小足球场,足球场地也多数对外开放,欢迎广大足球爱好者积极参与足球运动。
  今后将按照《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要求,加大建设力度,给政府做好参谋,对上积极争取,鼓励民间、个人投资,探索商业经营运作模式。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7月27日


附件:对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pdf

“加快小型足球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