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各类辅导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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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马鑫
主办单位: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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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马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各类辅导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政策,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区教体局在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管理,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多种手段,积极引导和推进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总体上正朝着规范有序方向发展。一批依法经营、规范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满足中小学生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会同区审批局从证照审批管理入手,严格审查,严守校外培训机构进入的第一关。二是开展常态巡查,依托镇办、学区负责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外挂广告、消防设施、安保设施、卫生状况及规范办学行为,根据发现问题,跟进督促整改,区教体、市场监管、消防、民政、人社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形成督查、巡查常态化。三是落实学科备案制度对全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进行全面备案四是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六公示”制度培训机构把办学承诺、证照、收费、教师信息、学科培训情况、举报电话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五是落实培训合同制度推广全市统一的培训合同,开展培训合同专项整治规范培训机构收退费行为六是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信誉承诺制度“黑白名单”制度和年检制度,区教体局公众号等媒体及时更新“黑白名单”,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不按规定亮齐“证照”、教师资质公示与授课教师不一致、公示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坚持每年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检查,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一是指导教育培训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的注册、信息录入和信息公示。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校外培训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和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三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办学行为消防设施、安保设施、卫生状况检查,落实好年检制度“黑白名单”信息公开等引导培训机构强化合规办学意识,提升诚信办学水平,为学生提高更优质的服务。四是开展规范校外培训合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有效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726

 

(联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车呈群,联系电话:5183697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对各类辅导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