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淄川城区及各乡镇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及应急标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淄川区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提案对当前学校防灾减灾的现状和迫切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提高师生防灾减灾的安全意识,解决在淄川城区及各乡镇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及应急标识的问题,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为解决提案中“请专业人士进校园,将应急标识知识纳入中小学生防灾减灾教育课外知识教学”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安全教育活动。区教体局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结合今年疫情防控的特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效落实。防灾减灾周期间,各学校(单位)紧紧围绕主题,特别是对《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学校采取LED屏、黑板报、手抄报、展板、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等方式,进行防灾减灾科普教育。通过告家长书或倡议书等形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线上的网络安全讲座、推送宣传教育视频、美篇等宣传形式,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普及应急避险知识,提高逃生避险基本技能,提升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二、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竞答活动。根据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全民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单位)积极组织全体教职工参与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培训答题活动,持续提升防灾减灾科普知识与技能,有效减少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5.12”防灾减灾应急演练。2022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防灾减灾日,为了进一步宣传防灾减灾知识,传播防灾减灾科学信息,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全区各学校(单位)在符合疫情防控的条件下,组织师生开展以应急疏散、逃生自救为重点,包括抗震、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震减灾、防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开展应急演练。充分发挥安全“六校长”的作用,邀请相关安全校长到学校指导演练和进行宣教活动。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寨里镇政府、黑旺派出所相关领导到黑旺镇的蓼坞中学指导开展了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并向学校捐发了防灾减灾宣传材料。使得演练效果更加规范,切实提高了全体师生的防灾自救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12日
(联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5186139)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