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陈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淄川区教体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立足工作实际,以法治宣传、控辍保学、心理指导、欺凌防治为抓手,持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常态化工作机制,聚力形成良好局面。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用好法治教育阵地
淄川区注重发挥“法治副校长”队伍在校园法治教育中的推动引领作用,积极对接公检法等部门,选聘优秀司法工作人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到校举办普法讲座,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按照各学校学年计划,积极对接公检法等部门,由选聘得学校“法治副校长”到校举办开学第一课等普法讲座报告会,围绕基本法律知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拒绝校园欺凌、防范电信诈骗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律知识讲解,重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依法预防校园案件发生奠定良好法律基础。目前,全区63处中小学均聘请“法治副校长”,本学年开学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0余场次,涉及师生7余万人次。
(二)强化心理健康指导
区教体局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25年实施淄川区“成长心护航”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建设平台,完善机制、建好队伍、规范课程开设、学生心理咨询和干预辅导工作。一是规范学校心理健康平台建设。全区心理咨询室覆盖率100%,为高质量引领全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首批遴选了7所心理健康工作领航学校,指导学校配齐专职教师、高质量配好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团辅活动室,规范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自我调节能力,引领全区各学校做好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二是做好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增大专职人员配比,着力打造一批心理健康教育指导队伍,遴选144名骨干教师开展系列专业培训活动,组织班主任心理健康培训,提高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识别和防范能力。与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合作,安排7名驻校医生,覆盖每个教育集团,每周两次驻校指导,做好个体咨询、团辅活动,实现专业心理医师驻校全覆盖。三是常态化开展全区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本学期已完成全区6万余名学生心里筛查评估和指导工作,对重点学生建立台账、一生一案做好关注指导,为学生身心健康护航发展。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是实施义务教育段疑似辍学学生月排查、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在校状态,落实山东省疑似辍学学生劝返流程指引,确保辍学学生动态清零。今年以来及时摸排义务教育段5天以上连续及间断不在校学生数量,上报“在籍不在校”未成年人149人,对接公安部门未成年不良行为学生39人,逐一落实去向和挂包方案。二是做好疑似学生走访劝返工作。实行挂包领导走访机制,对长期不在校学生逐一走访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对因病不到校学生及时进行关心关爱,安排班主任和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对学生进行疏导,对其开辟绿色通道,积极进行转介治疗。三是全面做好其他长期不到校学生不在学学生劝返工作,了解其思想动向,通过职业学校学习、返校学习等多方式进行劝返,对劝返困难、行为严重不良的学生积极做好送入专门学校工作。
(四)做好欺凌防治工作
一是根据《淄川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全区各学校及时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完善学生欺凌处置预案。二是制订学校重点部位巡逻值守,重点部位实现监控全覆盖等制度,保证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学生矛盾纠纷问题。三是开展不良行为摸排工作。通过排查工作,建立重点学生台账,及时查找苗头迹象。今年开学以来各学校共摸排出不良行为学生11人,摸排出的苗头性问题线索8条。各学校对摸排出的学生均做到专人谈心交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家校协力矫正。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法治教育创新突破有待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在形式和措施上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还停留在法律条文教育、说教教育阶段,缺乏专业实践式、渗透式、体验式法治教育。二是“家校社网”协同机制有待健全。教育合力薄弱,其中,家庭教育缺乏及社会环境变化,对未成年人易造成较大影响。三是心理健康辅导体系有待完善。心理健康教师专业能力不足,难以全面有效应对全区各类重点学生心理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法治教育宣传,筑牢自我保护防线。提高法制教育的生动和直观性,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比赛、法治课进校园等形式,丰富普法宣传载体,注重讲授预防性侵、防范学生欺凌、反拐等内容,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是优化师资配置,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专职教师配备水平,提升学校心理咨询活动室条件,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活动正常开展,加大心理健康融入课堂教学,引领各科教师科学施教,保护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指导、干预工作。
三是构建家校社共育体系,深化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持续开展欺凌排查工作,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四是加强特殊群体保护,落实精准帮扶措施。针对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完善一对一帮扶和城乡结对帮扶制度,落实好成长导师制度。针对不良行为学生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交流,提供个性化帮扶方案,全面提升特殊群体帮扶成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区教体局,联系人:赵超,联系电话:518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