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10-502289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3-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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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5号 ;邮编:255100 ;电话:0533-5130285 ;传真:0533-5130285)。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09年,我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规划计划类18 条,业务工作类公文23 条,其他类公文8条,动态类信息86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中国 淄川”政府门户网  http://www.zichuan.gov.cn/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档案室,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涉及教育教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及每学年的重点工作安排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主要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教育信息方面,反映了全区教育体育所进行的亮点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及全区各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11条,网站邮件申请6条,电子邮件申请4条,传真申请3条,信函申请3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24条,不予公开2条,其中因内容不明确未公开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