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昆仑镇南石谷村村庄规划 (2021—2035年)》方案公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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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351K/2021-518292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1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昆仑镇人民政府 |
《淄川区昆仑镇上南石谷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方案已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9月19日至2021年10月18日
意见反馈电话:昆仑镇人民政府 0533-5781622
淄川区规划管理办公室 0533-5180586
编制单位: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电话:0533-3170740)
昆仑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9日
《淄川区昆仑镇南石谷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主要内容简介
一、总则
1.规划期限
近期:2021年-2025年;
远期:2026年-2035年。
2.规划范围
南石谷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村域面积123.22公顷。
3.村庄发展定位
根据《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淄博市淄川区村庄布局规划(2021-2035年)》(过程稿)和村庄分类甄别成果(上报省厅稿),结合村民意愿,将南石谷村定为集聚提升类(集聚发展类)村庄。
基于对村庄特点、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等梳理,融合区域发展需求与村庄诉求,将南石谷村定位为:产业强、环境优、生活美的现代乡村。
二、村庄规划内容
1.人口规模预测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综合考虑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户籍政策的调整等政策影响,本规划确定村域总人口为:远期(2035年)村域人口规模为1650人。
2.村域土地利用规划
南石谷村域范围内总用地123.22公顷。
村域内非建设用地面积为42.3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4.35%,比现状非建设用地增加1.5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31.33公顷,比原耕地面积增加12.77公顷,主要为复垦还耕的土地;园地面积为0.33公顷,比原园地面积减少0.42公顷;林地面积为5.77公顷,比原林地面积减少10.06公顷,分散于村庄各处;草地面积为1.48公顷,比原草地面积减少0.26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2.18公顷,包括村道用地和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陆地水域面积为0.27公顷,主要指山川路沿线沟渠;其他土地面积为0.96公顷,主要指田间道。
建设用地面积为80.8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5.65%,比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5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1.18公顷,权属为淄川区交通局的公路用地;镇以上集体组织所有设用地面积为35.08公顷;本村集体组织所有设用地面积为44.63公顷。
3.村域空间管制规划
南石谷村村域范围内,无生态红线保护红线,结合村庄实际,南石谷村未规划生态保护区。本次划定村庄建设区、农业生产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线等管控要素。
(1)村庄建设区
村庄建设区主要为村庄居民点及其周边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的空间。本村规划村庄建设区面积为80.89公顷(包括非本村集体组织所有建设用地),占村域面积的65.65%。
(2)农业生产区
农业生产区主要指乡村居民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空间。本村规划农业区面积为42.33公顷,占村域面积的34.35%。
(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保护区范围约29.2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兴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需遵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
(4)村庄发展边界
村庄发展边界为村庄建设用地边界线。结合村庄规模预测,划定村庄建设空间,面积为44.63公顷。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按程序报相应审批机关批准。
4.产业规划
根据南石谷村的区位条件和产业现状条件,结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科学安排农业产业用地,合理保障农业新型业态发展需要。
按照土地规划及产业发展策略,南石谷村产业布局分为三大功能区,即:美丽宜居生活区,现代农业种植区,工业产业区。
5.道路交通规划
结合实地条件,本着节约资金和用地,减少拆迁的原则,因地制宜规划道路系统。道路布局与村庄原有格局相耦合,道路系统应满足村民日常出行、适应村庄农业生产并符合管线敷设要求。根据现状路网与肌理,村庄道路根据等级不同划分为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巷道和生产路。南石谷村对外交通基础良好,山川路穿村而过,规划延续原有对外交通体系,主要依托山川路。
主要图纸
1. 村域土地利用规划图
2. 村域三区三线规划图
3. 村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图
4. 村域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图
5. 村域道路交通规划图
1.村域土地利用规划图
2.村域三区三线规划图
3.村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图
4.村域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图
5.村域道路交通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