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标题: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220P/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0 发布机构: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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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1.2022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填表说明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许可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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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2  . 2022年度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合计(件)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件)

扣押财物(件)

冻结存款、汇款(件)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件)

合计(件)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件)

划拨存款、汇款(件)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件)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件)

代履行(件)

其他强制执行(件)

合计(件)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件)

填表说明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扣押财物”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冻结存款、汇款”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划拨存款、汇款”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代履行”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其他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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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3.2022年度行政征收征用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数量

行政征用数量(件)

行政收费(次)

行政收费数额(万元)

土地、房屋征收数量(件)

填表说明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收费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收费决定的数额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土地、房屋征收决定的件数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征用决定的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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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土地、房屋征收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统计范围)。行政征用数量是指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4.2022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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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检查的次数是指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