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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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220P/2023-53329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2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科技局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工作清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制度落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纪依法,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三)推进信息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政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对科技政策与法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办事指南、办事程序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统一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区科技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信息50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文件23条,政府会议3条,重要执行部署3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财政信息4条,行政执法公示7条,其他类信息4条。
(四)加强法治学习,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学习班,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和网络教学方式,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科技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内容开展学习。参加全市学法考试活动,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五)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根据单位实际,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学习宪法内容,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覆盖达100%。主动将普法纳入日常科技工作,组织4场高新技术企业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题培训会,发放《科技惠企政策汇编》300余份,惠及企业近220余家,持续扩大科技政策在企业层面的知晓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法普法。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培训计划,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营造依法决策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把法治建设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效果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积极性和创新性不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思想、聚共识、抓改革、谋发展,努力把我局建设成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机构。
(一)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利用重大节日,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增强企业法治意识。通过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等多种载体,加强科技政策法规宣传。
(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收集、审查和发布等管理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向社会及时公开高新技术企业评定、补助申报等信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对科技工作的关切,及时研究解决科技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根据需要调整修改有关制度,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