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科技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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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220P/2025-553291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7-3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
各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进行申报。
一、申报对象
本次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资金支持范围为2020年12月16日后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按时还本付息的贷款。企业可选择银行结清确认的任意一笔贷款申请贴息,已享受过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企业不得凭已获得过其他省级贷款贴息支持的贷款申请本次贴息。
二、贴息标准
按照企业所选备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4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实际支付利息以企业付息凭证记载为准,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利息补贴。
三、申报流程
(一)银行结清确认(2025年7月7日至8月7日)。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各有关银行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法人登录—企业还款确认”,对完成还本付息的贷款进行结清确认。
(二)企业在线申报(2025年7月7日至8月7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法人登录—贷款贴息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未注册企业需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dong.gov.cn/)注册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法人”账号,然后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登录。
(三)主管部门审核(2025年8月29日前)。采取县(市、区)、设区市、省三个环节逐级审核,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局(二级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各设区市科技局(一级主管部门)完成本地企业贴息申报信息复审并推荐至省科技厅。
附件: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淄川区科技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