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科发〔2022〕 20 号 签发人:张红军
对区第十九届人大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冯金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淄川骨干企业(方大公司)的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淄川骨干企业(方大公司)的支持情况
区科技局坚持科技政策引导激发企业创新动力,为淄川企业特别是像方大公司这样的骨干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服务。
一是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山东方大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方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方大杭萧钢构科技有限公司获批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政策扶持。
二是引导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推荐方大杭萧钢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智能焊接技术研究与应用技术申报省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建议。
三是推动产学研合作。为方大新材料公司聘请山东理工大学谭洪生教授为科技副总,帮助企业利用高校智力资源解决技术难题,探索高层次人才专家合作新模式,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实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科技局将进一步强化科技服务,支持淄川骨干企业(方大公司)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财政补助等政策宣传,引导、鼓励企业建立自主创新机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同时结合企业实际,为方大公司提供科技项目、人才、平台等方面的服务,提升企业创新实力。
二是加大高企培育力度。将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纳入科创企业库,并对入库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进行重点培育,引导企业查缺补漏,助力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对方大清洁能源等企业重点辅导,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壮大科技企业集群。
三是深化产学研合作。广泛开展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在项目、技术、平台建设等方面实际需求,将征集的企业需求,及时与高校院所进行实际对接,搭建产学研合作桥梁,为方大公司等骨干企业聘任科技副总,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8日
(联系单位: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尹逊美, 联系电话:0533-518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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