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数字型企业扶持”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9
建议人: 王德龙、季海波
主办单位: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答复时间: 2023-05-2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川科字〔2023〕16号  签发人:韩敬艳

 

王德龙、季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数字型企业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强化科技政策资金导向作用。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1〕48号)、《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1〕2号)、《淄川区科技创新“五库十院”培育计划的通知》(川政办字〔2021〕8号)、《淄川区厚植本土企业优势十条政策的通知》(川政发〔2022〕2号)等科技惠企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小升高”补助、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科技创新项目等补助资金(专项资金),激励、引导数字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二是搭建合作平台,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持续做好“三百三行”活动(即百名专家淄川行、百家企业院校行、百名博士企业行),围绕全区数字产业布局和企业发展诉求,搭建校企合作桥梁,为企业技术攻关、人才创新创业、成果落地转化提供肥沃“土壤”和舒适“场景”。引导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研发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实现校企精准对接,促进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不断涌现像七河生物智慧、功力创新谷等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典范,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融合发展。

三是做好科技服务,加大对数字型企业培育力度。主动靠前服务,做好齐鲁云商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到期重新认定工作,精准、高效解决企业遇到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确保企业按时间节点“应报尽报”。做好华新通信、晓豆云创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加大对数字型企业的培育与引进力度,为中一产业园数字化发展等重点项目与重点产业做好服务保障。同时,将宝山科技、东华科技等数字化应用企业纳入区级高新技术培育库进行“一对一”培育,重点指导企业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为淄川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2023522

 

(联系单位:淄川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秦现磊,联系电话:0533-5181078)

关于“加大对数字型企业扶持”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