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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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220P/2019-502184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03-1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科技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淄川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ich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川区般阳路78号;邮编:255100;联系电话:0533-5181027;传真:0533-5181027;电子邮箱:kjj5181027@zb. shandong.cn )。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淄川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局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淄川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
(三)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区科技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淄川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淄川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1.54%;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3.08%;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占3.08%;业务工作类信息58条,占89.23%。
(二)公开方式。一是认真做好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部门业务工作栏目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科技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阳光问政·局长在线”1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及被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投诉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信息拟稿人熟知保密要求,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信息工作负责同志最后核对发布。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在网上公开了监督方式,包括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对部门工作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等。今后,我局将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同时,我们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