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220P/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淄博市淄川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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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川区科学技术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区科技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信息6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文件43条,重要执行部署4条,财政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务信息管理。1.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政办字〔2021〕30号)的有关要求,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及时充实更新,不断加强信息管理。2.做好政策文件公开管理,解读好政策文件。2021年度更新6条政策库,进行5条政策解读,增进社会公众对科技政策的理解和认同。3.持续推进科技项目信息公开。2021年,科技项目申报与受理公开信息16条,科技评审申报信息7条,科技奖励申报信息4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参照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技术架构,结合科技业务特点,合理设置公开栏目,实现简洁明了、方便快捷的操作界面。围绕政务公开与宣传舆论引导,精准衔接服务供给与用户需求,注重彰显科技特色。

监督保障科技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类政务信息培训,按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公开了群众举报受理电话、邮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规范,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方式单,解读效果有待提升。我局从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时效性。

2.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按时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3.拓宽政策解读渠道,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充分利用图表、漫画、音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省、市、区各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促进全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3、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021年,淄川区科学技术局未接到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承办任务。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博市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