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标题
罗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村镇山洪防御预案》(修订)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罗政发〔2025〕13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378B/2025-5537578
成文日期
2025-06-24
发文日期
2025-06-2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有效性
有效
罗政发〔2025〕13号
镇各职能组、相关村居:
《罗村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已编制完成,经镇党委、政府审查,符合我镇实际,现将修订后的《罗村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防汛工作要求:
一、立足防大汛、抗大洪,进一步明确山洪灾害防御责任,落实好防御物资和队伍,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与区防指、水利工程防指、镇防指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灾害信息。发生灾情,按照预案要求和转移路线、方案,及时组织群众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三、组织山洪灾害预防演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防御预案,细化具体措施和操作程序,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及实用性,提高防灾救灾能力。
罗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
罗村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洪水灾害自古以来是人类的最大威胁之一,抗御洪涝灾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防患于未然,把各种险情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为做好山洪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力争把洪水造成的自然灾害降低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要求,特制定《罗村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此预案在科学地分析我镇洪水特点基础上,进行统筹规划,确保有效防御洪水灾害,保障罗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2.3 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3.1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 落实党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 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1.4.1 根据我镇山洪灾害防治的特点和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山洪灾害,一旦发生险情,可申请启动本预案。
1.4.2 预案有效期一般为1至3年,每隔1至3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1.4.3 各村(居)应结合实际,根据本预案制定本村山洪灾害预案,并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承担防汛任务的各单位、企业应根据本预案的原则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预案。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及水文气象
2.1.1 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特点、地质条件
罗村镇,位于山东省中部,淄博中心城区东南部,淄博市淄川区东北部,距离淄川主城区12公里,地处鲁中山区与鲁北平原过渡带,具有典型的华北山前过渡带特征,以低山丘陵和山前冲积平原为主,地势西北低、东南高,地形坡度、地貌变化显著,不同地貌地下水赋存条件差异显著。东邻临淄区边河乡,南邻寨里镇,西邻双杨镇,北接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南定镇,镇域面积51.5平方公里。交通顺畅便捷,市区主干道湖南路横贯南北,省道102纵贯东西,临临高速横跨罗村腹地。土地以褐土为主,由石灰岩、变质岩风化而成,土层厚度多在30cm以上,有利于植物生长,天然硒元素含量高,适合特色农业发展。
2.1.2 水文气象及暴雨洪水特性
罗村镇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主导风向为南、西南风,月平均风速3.3m /s。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多年平均气温12.9℃;多年平均霜冻期从12月初至翌年2月底,平均56天左右,冻土深度小于0.5m。降水量在年均600~800mm,年际变化不大,丰枯交替发生,1963-2003年平均降水量为654.0mm,降水量多集中于每年的6月下旬至9月上旬,最大降水为1201.2mm(1964年),最小降水量为315.mm(1989年)。多年平均蒸发量为2155mm,历年最大蒸发量为2581.9mm(1968年),最小蒸发量为1818.6mm(1958年)。地表水系为孝妇河流经区域,形成局部河谷地貌。基底岩层主要为古生代寒武-奥陶系石灰岩、砂岩(华北地台典型地层),构成区域岩溶裂隙含水层;中生代侏罗系砂页岩夹火山碎屑岩,裂隙发育但富水性不均。基岩裂隙含水层分布于山区,以寒武-奥陶系灰岩为主,岩溶裂隙发育,富水性中等(单井涌水量100~500 m³/d),水质多为HCO₃-Ca型。孔隙含水层集中于冲积平原区,砂砾石层渗透系数5~20 m/d,富水性强(单井涌水量1000~3000 m³/d),为工农业主要开采层。
汛期为6月-9月,因降雨分布不均匀,主汛期集中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易导致河道内短时间内水流激增形成洪水,造成洪涝灾害。
2.1.3 河流分布情况(小流域概况)
罗村镇境内主要河流皆属小清河水系漫泗河支流。漫泗河纵贯罗村镇南北,自南向北流经过肖家庄、东刘庄、道口、大王庄、邢家、前河、牟家庄、于家、下黄崖、罗村、河东、洼子、南韩13个村庄,进入经开区境内,目前已基本上失去天然表流,属季节性河流;漫泗河罗村镇境内主要有于家支流与洼子支流两条较大支流汇入。
2.2 社会经济
2.2.1 行政区划情况、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辖2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户籍人口4.11万人。其中大窎桥村3024人,史家庄村1258人,鲁家村793人,演礼庄村1293人,道口村1782人,泉子村1208人,肖家庄村885人,东刘庄村1787人,大王庄村997人,前宅村525人,邢家村1874人,前河村389人,牟家庄村521人,罗村村4604人,下黄崖村678人,上黄崖村368人,于家村1215人,太平庄村504人,山周村1008人,千峪村4306人,河东村3514人,洼子村1580人,南韩村2276人,洪五社区3474人。
2.2.2 耕地面积、产业结构
镇域东西最长10.6公里,南北最长6.38公里,面积约5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5万余亩,其中水浇田1万余亩。
罗村镇是淄川区的工业强镇,建陶、钙业、化工为支柱产业;镇内粮食作物种植以玉米、小麦为主,配以谷子、大豆、杂粮及薯类。近年来积极发展以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现代农业,形成较有特色的富硒软籽石榴、葡萄种植基地。
2.2.3 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分布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为7所学校4处(罗村中心校、千峪小学、实验小学、罗村小学、南韩小学、罗村幼儿园、道口村幼儿园)和2所医院(镇卫生院,创大医院)。
2.2.4 重要基础设施规模及分布情况
无水库、塘坝等水利基础设施
2.3 山洪灾害概况
2.3.1 山洪灾害成因和特点
山洪灾害成因:(1)地处漫泗河朱家湾下游,为季节性河流,受上游降水影响大;(2)动力条件主要为大气降水,汛期时水量丰沛,遇连续降雨天气易发生洪涝灾害。
山洪灾害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突发性强,预测预报难度大;(2)来势猛,成灾快,破坏性强;(3)季节性强,频率高;(4)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5)范围集中,灾后恢复困难。
2.3.2 典型历史山洪灾害情况
2019年8月10日,利奇马台风影响我镇,持续时间近67小时,平均降雨量502.5mm,最大24小时点降雨量287.5mm,利奇马台风形成的暴雨洪水,漫泗河、镇内小支流、泄洪沟的洪水流量均超过河道行洪标准,以及河道上桥梁阻水,造成洪水出槽漫溢,沿路流淌,808户村民住宅进水。
2.3.3 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
经自然资源部门排查,罗村镇地质灾害点有四处:(1)罗村村地质灾害点:罗村村村东;(2)道口村马山地质灾害点:道口村村西;(3)道口村正业养殖场地质灾害点,道口村村西;(4)于家村地质灾害点:于家村村南。(监测人:罗村自然资源所王世乐,13969355618)
2.4 山洪灾害防治体系现状
2.4.1 非工程措施现状
汛期前,修订应急预案,储备防汛物资,开展应急演练,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值班值守。及时将上级预警信息向公众传递警报,提高应急响应速度。
2.4.2 工程措施现状
汛期前,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障。重点对东刘村桥两侧河道、道口村段至新大王桥南侧河道、新大王路桥北侧至前河村河道、牟家村至于家村桥河道、下黄崖村段至河东桥南侧河道、河东桥北侧至洼子村河道、洼子村下游河道进行清理。
2.4.3 薄弱方面
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村级组织机构山洪灾害防御意识较差;村民防灾避险意识薄弱、防灾减灾知识匮乏。
2.5 山洪灾害危险区和风险隐患
2.5.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各村(居)、相关单位根据所在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
2.5.2 山洪灾害危险区情况
根据我镇山洪灾害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确定镇重点危险区为:前河村村内桥漫泗河水流方向左侧200米范围内;于家村莲花池西漫泗河于家支流水流方向左侧200米范围内及吴新平养羊场处;下黄村村西河道北小桥两侧各150米范围内;洼子村漫泗河河道两侧300米及洼子支流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等4个遇强降雨易被淹区域。
洼子村、于家村、下黄崖村、东刘庄村、前宅村、千峪村等山洪灾害防御村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绘制本村山洪灾害风险图,标示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区。
3 责任制体系
3.1 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
3.1.1 罗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
罗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与罗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合为一套班子(以下简称镇防指),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其成员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双管单位负责人,村(居)书记主任,指挥部机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后勤保障、防疫消杀等4个工作小组和1个应急抢险队。镇山洪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人大主席辛保昌担任。防指办工作人员陈法振、李建伟负责雨量、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信息收集、记录、分析和汇报等工作。
3.1.2 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
各村(居)成立以村(居)书记、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村成立以村两委成员为主体、党员和志愿者参与的1-2个应急抢险队伍。需明确一名信息接收传达人员,做到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需明确一名或多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镇、区防指办公室备案。当交通、通讯中断时,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小组为本村山洪灾害抢险最高指挥机构,根据各自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开展本村的抢险救灾工作。
3.2 职责分工
3.2.1 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镇防指)职责
镇防指在区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及时、有效地组织对镇境内突发性山洪灾害的处置工作,避免或减少山洪灾害损失。具体包括:
(1)主持灾情或者险情会商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组织制定山洪灾害(险情)应急处理方案;
(3)紧急调集人员、交通工具,储备物资,以及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3.2.2 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职责
负责本行政村内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灾后处置等工作。
3.2.3 工作组职责
(1)监测信息组
由镇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记账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管与环境保护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负责上级防汛信息、指令的接收并及时向镇防指汇报;负责村级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向镇防指提供灾情、险情变化情况,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转移调度组
由镇包片领导、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及各村(居)书记、主任组成。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按区域分工向各村(居)、相关单位传达转移命令;调度统计群众转移情况的,确保不拉一户,不漏一人;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和抢险人员的调配,管理抢险物资、车辆等;对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调查、评估,向指挥部提出评估报告。
(3)后勤保障组
由镇党政办公室、镇民政办公室、镇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负责按应急处理方案调配防汛车辆、防汛物资保障防汛工作开展及抢险救援;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协调罗村供电所、星辰供水公司抢修生产设备、供电、供水系统,保障灾区水电供应;协调罗村卫生院对灾区伤病人员进行医疗救助,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暴发疫情;协调罗村派出所协助灾区维护社会治安,疏导交通、灾民,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活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防疫消杀组
灾后由罗村卫生院组织专业消杀队进行防疫消杀。
(5)应急抢险队
组建30人的镇级防汛防洪防台风应急抢险队,队长由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蒲梁担任,副队长由孙睿担任。服从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示,有序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6)信息发送员
镇级信息发送员由镇防办主任辛保昌担任。在收到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通过村书记、主任微信群或钉钉视频会议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通过监测信息组再次向各村发布并确认收到。
4.1 监测
4.1.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
预警标准及降雨量划分表
|
警报等级 |
1小时以内 |
3小时以内 |
24小时以内 |
|
三级警报 |
≥20mm |
≥50mm |
≥100mm |
|
二级警报 |
≥30mm |
≥80mm |
≥150mm |
|
一报警报 |
≥50mm |
≥100mm |
≥200mm |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情况,分析确定本镇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及变化情况;也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我镇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4.1.2 监测站点分布
检测站点由市水纹局管理,南韩村有6要素(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和降水量)自动监测站一处。镇政府为简易监测站点。
4.1.3 监测要素
降雨量、水位等信息。
4.1.4 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4.1.5 监测信息传输流程
采用现场信息采集传输方式,于家、前河、下黄、洼子村监测员现场观察水位、收集信息后,电话通报镇、村防汛机构。以经济、实用为原则,采取广播、电话、短信、微信群、手摇报警器、锣鼓哨等进行山洪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
4.2 预警
4.2.1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镇党委书记、镇长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镇防办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2.2 预警指标
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自然资源部门发布。
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4.2.3 预警发布方式及流程
预警方式:根据镇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手机短信、微信群等)、报警信号(手摇报警器、铜锣、扩音喇叭、高频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准备转移预警与立即转移预警。
预警发布程序:镇防指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上级防指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发布警报。(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区级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照区→镇→村→户的次序进行预警(见图1)。(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镇防指和区级防汛指挥部,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见图2)。

图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图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 响应行动
5.1 风险管控
镇村开展汛前、汛中、汛后拉网式排查,坚持雨前、雨中和雨后核查,加密巡查排查隐患点。
5.2 转移避险
5.2.1 指令发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镇级指令发布责任单位为镇党委、政府,责任人为镇防指总指挥。
5.2.2 人员转移及管控要求
我镇转移避险人员主要涉及前河村、洼子村、下黄崖村、于家村、东刘村、千峪村,共涉及6个村45户82人。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转移、有组织转移为主。采取镇、村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各村(居)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汛前各村根据村实际情况,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
涉及村应制作转移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3 抢险救援
5.3.1 抢险救灾准备
利用微信群、文明实践站、防灾知识进校园、大走访等活动,宣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鼓励志愿者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汛前,镇、村两级根据实际,储备部分防汛及生活物资。
5.3.2 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镇、村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对发生的灾情,要首先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对紧急转移的人员要作好安置,发放食品、饮用水、衣物,对灾区要作好卫生防疫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6 保障措施
6.1 汛前检查要求
汛前,镇、村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6.2 宣传培训要求
6.2.1 面向各级责任人的宣传培训
汛期前召开全镇防汛工作部署及对各村防汛责任人的培训会议。
6.2.2 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培训
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公告、广播、微信群、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培训。
6.3 演练要求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防汛演练。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确保遭遇暴雨时能在最短时间充分发挥安全保障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小事故损失,切实提高抵御洪水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快速、高效、有序地实施救援工作,维护群众安全。
6.4 汛期工作纪律
在汛期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镇、村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一)镇、村、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二)暴雨天气,村(居)、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三)各村(居)、相关单位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组织编制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报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暴雨天气,山洪灾害重点防范区居民做到日不入户,夜不入睡。
(五)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到人。
(六)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6.5 防汛值班制度
(一)认真、及时贯彻落实国家防总、省、市、区、镇党委政府和省、市、区、镇防指的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村(居)、相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和下达,不得推诿、拖延
(二)汛期各村(居)、相关单位实行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熟悉相关业务,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及时处理工作事务。
(三)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亲自带班。
(四)做好值班期间工作信息梳理及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
(五)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5.6 落实责任制
5.6.1 党政双首长负责制
汛前,镇防指组织召开由镇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包村干部、村(居)书记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防汛动员大会,传达落实镇防指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具体防汛工作。
5.6.2 “三包、七落实”岗位责任制
(一)“三包”:镇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镇领导包村(居)”汛前,每个村(居)委会落实一名镇领导和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该村(居)的防汛工作。“村(居)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每个险情村(居)至少落实一名村(居)干部负责防汛避险工作;老、幼、病、残、呆傻、孤寡等特殊群体,每人每户都落实一名党员具体负责转移工作。
(二)“七落实”:落实避险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地点、避雨棚(场所)、抢险队伍、提前转移人员、报警人员。汛前,各村(居)每户需转移群众由谁负责,转移至何处,转移路线方向,转移信号发布逐一明确,落实到人。遇有情况,确保群众安全有序转移。镇、村(居)均设置永久避雨场所;汛前,挂包人与被转移人员双向熟悉对方联系方式,熟悉转移路线与避险地点。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