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
标题: 罗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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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2-09 发布机构: 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

罗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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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各企业

罗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村镇人民政府

                         2022114

 

罗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下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罗村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我镇域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持续低温,伴随雨雪、冰冻等灾害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现象,直接或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大范围停电、停水、停气或交通、供热、通信中断;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由于供应不足出现脱销等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民生、保交通、保安全、保稳定作为主要任务,实行科学救援,落实保供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1.4.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工作准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传播链,尽最大可能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

1.4.3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各企业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应对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1.4.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快速反应。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科学处置,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罗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等部门单位及各村居负责人组成。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煤电油保障工作组、供水供气供热公用事业工作组、道路保畅工作组、救灾保障工作组、安全稳定工作组、医疗救护工作组、新闻宣传和通讯保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环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环办主要负责人兼任。

2.2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工作职责

2.2.1总指挥职责

负责发布紧急救援和抢险命令;指挥、调度、监督、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决定是否需要发动社会力量支援和请求上级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支援。

2.2.2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组工作。

2.2.3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造成的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处置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灾害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2.2.4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低温雨雪冰冻造成的灾害情况并根据灾害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上报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2)落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安排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跟踪掌握低温雨雪冰冻造成的影响和灾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4)在灾害天气恢复正常时,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建议解除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状态

5完成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5工作组职责

2.2.5.1煤电油保障工作组职责

1)制定煤电油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2)及时掌握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送煤电油供应保障情况;

3)协调组织煤炭供应和运输,保障电煤供应;

4)指导电力生产、供应和使用协调解决抢修电网设施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有关抢修电网设施实施方案和相关保障措施

5)协调粮油等生活物资运输和保障

6)完成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镇经发办,责任单位:镇城建服务中心、罗村供电所、寨里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单位。

2.2.5.2供水供气供热公用事业工作组职责

1)制定供水、供气、供热应急预案;

2)及时掌握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送供水、供气、供热保障情况;

3)协调指导自来水、供气、供热等企业生产、供应;

4)及时协调解决供水、供气、供热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平稳运行;

5)完成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牵头单位:华晨供水、镇城建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农委、罗村市场监管所、镇城管中队、罗村供电所等相关部门单位

2.2.5.3道路保畅工作组职责

1)制定道路保畅应急预案;

2)及时掌握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送道路交通方面综合情况;

3协调开展清雪除冰保障道路畅通;

4及时协调解决公路交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交通疏导分流方案

5)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以及运送电煤、鲜活农产品等车辆的道路运输应急通行;

6)完成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牵头单位:镇城建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罗村派出所镇城管中队、寨里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单位

2.2.5.4救灾保障工作组职责

1)制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及时掌握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送受灾地区灾情、灾区群众生活状况以及抗灾救灾有关方面的综合情况;

3)协调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预测信息;

4)协调解决抗灾救灾和紧急物资供应的重大问题;

5)协调相关慈善机构、动员社会力量向灾区进行捐助工作;

6)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7)完成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牵头单位:镇安环办,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综合服务中心、镇财政所镇农委镇卫生院罗村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单位

2.2.5.5安全稳定工作组职责

1)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及稳定方面的信息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送综合情况;

2)制定安全稳定应急预案;

3)组织警力对事发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以及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秩序;

4)完成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牵头单位:罗村派出所,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寨里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单位

2.2.5.6医疗救护工作组职责

1)及时掌握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送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方面的相关信息;

2)制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3)组织指导灾害现场进行消毒、防疫;

4)组织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

5协调药品、医疗器械供应保障工作

6)完成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镇经发办等相关部门单位

2.2.5.7新闻宣传和通讯保障工作组职责

1)制定新闻宣传工作预案;

2)正确引导舆论,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3)负责开展灾害和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4)协调保障应急通讯,及时解决出现的应急通讯等重大问题;

5)按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指令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镇经发办,责任单位:罗村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单位

2.2.6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宣传办:负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指导开展灾害和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宣传防灾抗灾和应急救护知识,配合做好预警等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做好灾区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恢复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制定煤电油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协调组织煤炭供应和运输保障电煤供应;指导电力生产、供应确保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根据预测预警储备足够的电煤协调解决抢修电网设施中的重大问题作好负荷的实时调控,保障电网平稳运行;密切监控市场粮油供应情况和价格走势,建立粮油储备体系,落实应急资源,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下市场粮油的有效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协调盐业经营单位除雪除冰用工业盐的调度工作;协调相关防灾抗灾物资生产供应等工作保障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民生产品生产企业的运行;组织指导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设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保障抢险救援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调控,保障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等工作。

镇中心校: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做好低温雨雪冰冻预警、预防工作,适时调整上下学及休息时间,必要时进行停课;指导落实校车、校舍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配合做好受灾人员和群众的临时安置。

罗村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重要场所秩序,协助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依法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险情、灾情,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镇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和志愿服务活动,指导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做好低温雨雪冰冻预警、防御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统筹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申请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资金,并及时下拨落实到位。

镇农委:负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防御、灾害评估工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做好林业受灾情况调查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区低温雨雪冰冻农业、畜牧渔业灾情调查统计;指导紧急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种植业、畜牧渔业的影响,指导农业抢险救援救灾、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负责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发布工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为启动和终止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提醒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安全防范

镇城建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供气、供热应急预案,做好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城镇房屋、建筑工地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供气、供热设施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供气、供热平稳运行;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抓好地下管线安全管理。负责制定道路保畅应急预案,做好交通运输企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道路抢险抢修;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疏运等应急运输保障工作,配合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制;指导协调汽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中转枢纽与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应对低温雨雪冰冻防御工作,确保人员疏散及时,流动有序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内公路除雪除冰和路面养护工作

华晨供水:负责制定供水应急预案,组织协调供水单位落实防冻措施,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行;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救护应急预案,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统计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方面的相关信息

镇安环办:负责制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协调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做好防灾工作;做好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收集、分析、监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

罗村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做好特种设备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防御工作;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镇城管中队负责指导协调市政公用设施和排水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工作,组织协调维护及受损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及时组织开展清除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的除雪除冰,及时清运垃圾;指导督促风景园林、城市广场等相关设施大型户外广告和城市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施落实安全防御措施。

镇综治中心:负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罗村供电所:负责制定电力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电网运行调度管理工作,保障应急重点部门和重要、高危用户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网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

寨里交警中队:负责道路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加强对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管理,保障应急运输安全通畅

罗村联通公司、罗村移动公司、罗村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通信网络正常运行;做好灾后公用通信网络的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协助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预测信息,宣传防灾抗灾和应急救护知识

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引发各类事故。

3 监测预警

镇农委负责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和制度,优化完善气象观测站,提高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灾害性天气会商分析,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报预警、发展趋势预测。

4 信息报告

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各企业要及时收集、分析、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按规定和程序向委、政府报告。

5 应急响应

5.1灾害分级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预警等级分为一般(蓝色预警,Ⅳ级)、较大(黄色预警,级)重大(橙色预警,级)和特别重大(红色预警,)四个等级。

5.1.1蓝色预警(Ⅳ级标准

1)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一般事故;

2)镇域内道路运输受阻或部分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3)镇域内电力设施破坏,引发停电事故,对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4)镇域交通或供水、供气、供热、通讯部分中断,或者粮、油、肉、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5)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其他需要应急处置的。

5.1.2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标准

1)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

2)镇域内高速公路或国道、省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者严重影响道路运输秩序,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3)镇域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镇域交通或供水、供气、供热、通讯大面积中断,或者造成粮、油、肉、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严重紧俏,市场价格严重异常,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5)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需要请求上级政府应急处置的。

5.2 分级响应

5.2.1Ⅳ级响应

Ⅳ级(一般)响应启动后,镇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启动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进行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副总指挥指挥应对处置工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5.2.2响应

(较大)以上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镇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启动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指挥应对处置工作。七个工作组(煤电油保障工作组、供水供气供热公用事业工作组道路保畅工作组、救灾保障工作组、安全稳定工作组、医疗救护工作组、新闻宣传和通讯保障工作组)、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全力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实施救援。

5.3 先期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组织力量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救治、避险转移安置、隐患排查、重点设施维护抢修等先期处置,重点做好电力、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粮、油、肉、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确保社会稳定

5.4 响应启动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决定,总指挥发布命令,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5.5 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6 后期处置

6.1 调查评估

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及时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完善措施。调查评估结果逐级上报。

6.2 救灾补偿

救灾过程中,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根据救灾需要依法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调用和征用期间造成经济损失或者调用和征用后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征调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参与救灾的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相应补偿。

6.3 恢复重建

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及时组织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科学有序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7 预案管理

7.1 宣传培训

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2 预案演练

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要结合实际,编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演练计划,定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

8 奖惩制度

8.1 奖励

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抗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 责任追究

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