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罗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378B/2023-535475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2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 |
罗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市、区(淄卫发[2019]5号)、(淄卫字〔2020]31号)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根据文件要求落实好。并填写好附件二《淄博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联系人档案信息统计表》。联系记录每月不少于1次。
附件一: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
附件二:《淄博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联系人档案信息统计表》
附件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信息汇总表
罗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