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次公众参与公示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378B/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4-02 发布机构: 淄川区罗村镇

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次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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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将该项目环评过程及主要结论公布如下:

一、示范园规划概况及前期公众参与工作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的批复》(淄政字[2017]125号)同意设立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园区规划面积约3.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至罗千路,西至邢家村东,南至罗村镇与寨里镇交界处,东至千峪村西;园区研究总面积约20.9平方公里,依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园区规划研究范围北至102省道,西至湖南路,南至规划纬四路,东至规划纬一路。

原《淄博建陶产业新型创新示范园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报告书》以3.5平方公里为评价范围,环评报告编制期间,淄博市淄川区建陶产业创新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18日、2017年1月4日~1月17日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和第二次公众参与,并发放了调查问卷了解周边居民意见。

2017年11月3日淄博市人民政府以淄政字[2017]125号批复了《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总体规划(2016-2030)》,为与新调整的上位规划相符合,《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应进行了相关调整,规划面积调整为292.27公顷。规划环评对象对应调整为《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根据《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总体规划(2016-2030)》(淄政发[2017]125号)确定的园区规划范围为河东路以东、经一路以西、纬一路以南、纬四路以北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292.27公顷,规划以新兴建陶为主导产业。此292.27公顷范围全部包括在淄政字[2017]125号设立的3.5平方公里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范围内。

二、园区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情况

1、建设期

建设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设备作业噪声和施工对陆域等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各种施工活动的实施对环境的改变,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中的各类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机等可能对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结束,影响可消除。

2、建成运营期

⑴废水:园区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区内生活污水均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规划罗村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全部立足于厂内综合利用。

⑵废气:废气主要是建筑陶瓷企业、集中制粒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经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

⑶固体废物: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依据其性质不同,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安全处置。

⑷噪声:区域噪声源主要以工业和交通声源为主,各个企业应对企业内的声源进行针对性的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噪声应严格按照允许的作业时间施工;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道路交通噪声能够满足功能区标准要求,在道路两侧实行绿化工程,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植物合理搭配,形成绿化林带后,可望有效减噪。

三、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根据对园区环境和资源等承载力分析,园区各项指标的承载力均有一定的容量,能够满足园区的发展需求。

根据计算可知,园区废气污染物CCPS均<1,现状及规划近、远期年SO2和NO2排放量均可满足大气环境可接纳量要求;区内SO2和NO2排放量均可满足最大允许排放量限值的要求。园区建成后,区域还有较大的环境容量。

区内生活污水均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规划罗村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全部立足于厂内综合利用,不外排环境。

四、规划合理性分析

通过对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析,示范园选址较为合理,能够充分发挥该处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主导产业明晰,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较为合理;示范园规划与区域相关规划相协调;示范园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无规划居住用地,示范园设置污染较小的工业企业,降低区域开发对镇域的影响。

五、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内环保措施主要依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污水管网将区内生活废水送至罗村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规划实行集中供热。园区的环保设施依托城市基础设施,减少了投资,也保证了处理的稳定性。环保措施可行,能够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总结论

通过对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析,示范园选址较为合理、建设与各级规划相协调、主导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规划布局基本合理,区内采取的各种环保措施可行。综合分析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开发建设可行,园区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对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七、查阅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淄博市淄川区建陶产业创新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杜科长18560700851)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示范园周围村庄和社区进行关于本项目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公众对示范园开发建设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淄博市淄川区建陶产业创新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淄博市淄川区建陶产业创新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