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罗村镇固危废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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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378B/2021-51753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 |
罗村镇固危废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
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固危废物环境风险,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淄环发〔2021〕32 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在全镇开展固危废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固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各环节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固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突发环境问题,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排整治范围
(一)所有产生固危废的单位;
(二)废弃厂房、院落、矿坑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贮存、利用、处置固危废的场所。
三、排查整治任务
(一)自查固危废物依法申报情况。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数据,各固危废产生单位自查通过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执行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完成情况。排查范围包括工业企业,机动车维修、保养单位,各级医疗机构,各加油站,各产废院校,科研分析机构。
(二)全面自查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组织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化工工艺等有关方面专家团队,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生产工艺等,逐一排查核实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种类和产生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开展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依法依规处理。重点行业企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20〕310号)。
(三)自查危险废物去向情况。各危废产生单位自查是否与有资质的利用处置单位签订利用处置合同,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否与利用处置单位接收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一致,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装载移动定位系统并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排查规范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危废产生单位自查规范化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是否正常运行。
(五)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料、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的行为。各村居全面摸排可能从事非法生产、贮存、利用、处置固危废的废弃厂房、院落、矿坑等重点场所,全环节、全链条打击非法生产、转移、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对于涉及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交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打通查办环境类违法犯罪案件的“最后一公里”
四、工作安排
危险废物排查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查自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从危险废物排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查两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危险废物年产废量10吨以上(包含10吨)单位须聘请省级以上专家(含省级)进行企业规范化管理指导并对产废情况进行自查,危险废物年产废量10吨以下单位须聘请市级以上专家(含市级)进行企业规范化管理指导并对产废情况进行自查。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为依据,详细比对同类生产工艺产废量,逐一排查核实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种类和产生量的真实性,并于7月2日前形成危险废物产废情况核查报告(附件1)、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排查表(附件2)、产生危险废物工业企业产品、副产品、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报镇安环办备案,电子版发至镇安环办邮箱。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废量1000吨以上(包含1000吨)单位须聘请省级以上专家(含省级)进行企业规范化管理指导并对产废情况进行自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废量1000吨以下单位须聘请市级以上专家(含市级)进行企业规范化管理指导并对产废情况进行自查。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为依据,详细比对同类生产工艺产废量,逐一排查核实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种类和产生量的真实性,并于10月30日前形成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自行核查报告(附件1)、一般工业固废基本情况表(附件4)纸质版盖章报各镇安环办备案,电子版发至镇安环办邮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核查与危险废物核查可统一汇总为一份整体固废产废情况自行核查报告)
(二)村居排查。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对辖区内废弃厂房、院落、矿坑等重点场所逐一排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填写重点场所排查表(附件5)、废弃厂房、院落、矿坑现场检查表(附件6);对机动车维修、保养机构产废情况进行排查,填写 机动车维修、保养机构产废申报情况表(附件7),并于7月2日前将以上3个表格村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镇安环办备案,电子版发至安环办邮箱。
(三)镇办抽查。自6月份起,镇安环办成立检查组,对各村居、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不如实申报、贮存不规范、非法转移倾倒、问题整治不力等问题,以及重点场所发现问题是否追根溯源、妥善处置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村居、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信息共享,合力推动固危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村居、企业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真查实改,坚决做到“没有自查清楚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不放过”,坚决杜绝装样子、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对排查发现整改台账中企业、重点场所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上报情况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等情形的,将依法移交上级部门进行处罚。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居、企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做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及其修订对照表的宣传解读,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有奖举报制度作用,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重大环境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联系电话:5686076
邮箱luocunhuanbao@126.com
附件:1. XX企业固危废产生情况自查报告
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排查表
3.产生危险废物工业企业产品、副产品、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表
4.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基本情况表
5.重点场所排查表
6.XX村废弃厂房、院落、矿坑现场检查表
7.机动车维修、保养机构产废申报情况
附件1
(参考)
1.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整改意见。
2. 企业生产工艺流程详述。
3. 2020年企业原辅材料实际使用台账汇总表。
4. 2020年企业产品实际产生物料台账汇总表。
5. 2020年企业固危废台账汇总表。
6. 企业理论产生固危废种类及数量核算。
7. 企业理论产生固危废核算值、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年度申报登记情况表。
8. 偏离情况说明。
9. 对于该企业固危废产生减量化、资源化相关建议
审核专家会签: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XX单位(盖章)
2021年6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