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378B/2025-550391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

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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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锦川路121号;邮编255138;电话:0533-5686001;电子邮箱:lczzf@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罗村镇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区政府办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事项、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策解读1条,部门会议2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3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4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4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对于政府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情况均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1份,已按照规定按时办理、答复。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罗村镇政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信息统一格式,明确规定各部门、科室的政府信息标准和审批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以党政办保密人员为主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方位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制定详细的保密审查流程,明确审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审查记录档案。对于难以判断是否可公开的信息,及时与上级部门或相关保密部门咨询,确保了信息公开在保密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四)优化平台建设

罗村镇2024年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根据区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试点工作部署,注销“幸福罗村”公众号,进一步强化我镇在区政府官网的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增强公开信息的正规性。

(五)强化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总负责,由党政办主任担任直接负责人,根据人员调整情况重新确定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召开例会,层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部分政策文件、公告通知等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及时满足公众需求。二是人员管理混乱,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交接工作机制不健全,导致密码丢失、公开出现断档等情况。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没有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对待,影响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罗村镇政府除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外,结合每周召开的机关晨会、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等多类会议,传达上级政务公开要求精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对于政务公开的认识程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尽量做到固定人员,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及时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以满足群众对于政务信息获取的渴望和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罗村镇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并依规进行公开。

3、《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4年,罗村镇严格落实《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形成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罗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