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中共龙泉镇委员会 龙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全镇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

龙办发〔2022〕58号

 

各村(居),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全镇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实行全面禁烧。2022年玉米禁烧面积9068.13亩,涉及全镇16个村、1个社区。玉米秸秆、苞叶、杂草等可燃物实行日产日清;对确实不能转化利用的秸秆,村居要选择1-2处合适地点集中储存或掩埋,确保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二、责任分工

镇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动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各村居:是本村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和全面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村内秸秆转化利用和全面禁烧工作负全责,集中或者鼓励村民自行进行秸秆还田。各村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转化利用和禁烧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户、到地块,责任到人。村干部要带头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发现焚烧秸秆或堆放秸秆等情况第一时间处理,并每天填写巡查记录,10月底将巡查记录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镇纪委:负责禁烧工作中涉及党员干部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镇财政审计所: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做好玉米种植面积的核定和秸秆转化利用的指导工作。

镇宣传办公室: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城建服务中心、镇城管中队:负责做好镇域内绿地、工地、绿化带、垃圾场等场所可燃物的禁烧工作,杜绝出现焚烧树枝树叶、杂草、建筑废料等可燃物的情况。

镇农机水利站:负责协调调度作业机械,制定宣传还田作业标准,培训作业机手,确保农机作业质量,严肃处理违规作业行为;并负责农机、固化机械等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镇兽医站:负责组织养殖小区与种植户对接,组织指导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转化。

龙泉派出所:负责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暴力抗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涉嫌犯罪的进行查处。

龙泉中心校:负责加强在校学生的禁烧宣传教育,发动学生“小手牵大手”做好家庭的禁烧宣传工作。

镇护林防火中队: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对焚烧农作物秸秆致使森林受到损毁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做好全镇禁烧巡查,利用宣传车在镇域内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内容,对镇域内发现的乱焚乱烧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

三、奖罚措施

(一)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禁烧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秸秆禁烧与环境大整治工作相结合,各村居发生火情或因秸秆、苞叶等问题被上级大整治测评反馈问题的村居,按照大整治考核办法对村居进行扣分,并扣发相应补贴。

(二)对村(居)出现火情并被区级及以上单位检查发现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扣除本季度书记、主任补助。造成恶劣影响的,启动问责机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问责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督导机制。按照分片作战的原则,实行片长、联系领导、包村干部全权负责制,各片挂包人员由片长统一调度,实行党政成员、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督导农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镇政府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巡查检查,发现焚烧秸秆等情况,第一时间向属地村居反馈。

(二)发挥职能作用。镇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验收。其他各职能部门要立足本职,密切协作,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和禁烧任务。

 

附件:1龙泉镇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龙泉镇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挂包责任分解表.doc

                                    3村(居)秸秆禁烧巡查记录表.doc

 

                            中共龙泉镇委员会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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