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标题
龙泉镇党政办公室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龙办发〔2026〕1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36XB/2026-5571648
成文日期
2026-01-29
发文日期
2026-02-0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有效性
有效
龙泉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龙办发〔2026〕1号
各村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龙泉镇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现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耿 龙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董维通 龙泉派出所所长
张 莹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刘新龙 龙泉卫生院院长
孙凌云 原镇科教文卫服务中心主任
沈迎君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房建华 镇平安法治办副主任
孙 颖 镇民政办主任
王 姣 龙泉司法所所长
张 超 矾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英杰 泉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 军 渭一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冯圣岭 华龙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苗万凯 渭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墩博 圈子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冯 珂 台头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戚如金 广通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衍国 龙一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门继承 龙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道东 龙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溪强 龙四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玉晓 韩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连用 和庄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车立民 尚庄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光胜 大土屋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褚全德 韩庄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明川 北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少帅 麓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小组日常工作,张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凌云同志任副主任。
附件:1.龙泉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职责任务
2.龙泉镇关爱帮扶小组职责任务
龙泉镇党政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附件1
龙泉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职责任务
龙泉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由镇平安法治办、社会事务办、龙泉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党政办、司法所等单位组成,组长由镇副书记担任,重点负责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等维稳兜底工作;副组长由镇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具体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单位落实具体任务;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承担精神卫生管理具体工作任务,共同做好辖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
一、工作职责
(一)社会事务办公室(科教文卫)
具体承担小组日常工作,主要包含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开展患者排查、信息管理、政策落实、协调沟通、机制完善等,对关爱帮扶小组进行日常管理,指导各社区、村居落实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管理,督促发放“以奖代补”监护资金。
(二)龙泉卫生院
1.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登记、建立健康档案,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健康体检、政策宣传等任务。
2.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培训,督促指导精防人员规范开展对患者的居家管理随访服务。对不同意接受随访管理患者及其监护人积极开展工作,争取纳入随访管理。
3.在接诊和咨询中发现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诊后及时纳入在册管理,在随访接诊和咨询中发现失访患者,及时上报综合管理小组。
4.接受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技术指导,及时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对于拒绝转诊就医的,及时通报辖镇综合管理小组,并与小组其他成员共同将不稳定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送上级精神卫生中心进行治疗。
5.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开展社区精神康复工作。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联合社会事务办公室(科教文卫)、派出所进行“以奖代补”监护人补助的监督审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迅速处置并妥善消除涉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各类矛盾隐患。
(四)龙泉派出所
1.全面掌握辖区公安数据库患者以及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并加强管控,积极参与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随访、送医等工作。
2.加强治安巡逻,加大辖区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精防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3.协助查找社会事务办公室(科教文卫)推送的地址不明确、错误和失访、下落不明患者,建立失访、下落不明患者追踪台账,及时将核查结果给予反馈;协助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患者的约束性管控措施。
(五)便民服务中心(民政)
1.注重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中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患者救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2.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
(六)其他部门
1.司法所:对既往因病肇事肇祸从羁押场所解除或释放的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开展随访管理服务。
2.便民服务中心(残联):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生活、职业技能康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残疾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社区精神康复工作。
3.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兜底工作,及时发放“以奖代补”监护资金。
(七)各村居、各单位
1.开展辖区内患者筛查、日常随访与分级管理,定期沟通交流居家患者治疗康复情况。
2.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落实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
3.协助开展肇事肇祸严重精神患者的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和送治工作。
二、主要任务
1.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通报辖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协调及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及时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动态变化情况,加强对既往有过肇事肇祸行为、危险度评估1-5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高风险人员的重点关注,及时处置肇事肇祸苗头事件。
3.每月对所辖村居关爱帮扶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情况督促限期整改。
附件2
龙泉镇关爱帮扶小组职责任务
龙泉镇关爱帮扶小组由村居书记、精防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监护人等成员组成,由精防人员、村居书记牵头负责,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指导下,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登记和随访,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患者及家庭基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综合管理小组报告,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主要职责
1.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患者看护照料、生活管理和送诊救治等责任,监督患者定时定量服药、接受治疗,积极配合随访,及时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发现病情不稳定情形及时向精防人员、社区民警报告。
2.村居书记应当开展患者关爱帮扶工作,参与随访管理,配合做好病情不稳定患者的应急处置和送医,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
3.精防人员应当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随访工作,按规定建立患者健康档案,指导患者定时定量服药,做好监护人护理指导和宣教培训,在随访工作中遇到不配合情况,其他小组成员可参与共同随访,发现患者走失、失去联系或离开辖区拒绝告知去向,立即通知综合管理小组和公安机关,协助开展调查。
4.社区民警应当加强对辖区内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高风险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管控,及时发现肇事肇祸苗头性线索,并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将患者送医诊治。
5.网格员配合协助村居工作人员掌握辖区内患者情况动态,并开展有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定期向患者家属普及精神卫生健康知识,提升家属护理能力和疾病认知水平。
2.每月收集并更新患者情况动态,做好信息交换和登记变更工作,重点关注病情不稳定、高风险精神障碍患者,留存相关台账资料。
3.每季度向综合管理小组汇报辖区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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