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标题: 关于印发龙泉镇企业百日绿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36XB/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20 发布机构: 淄川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泉镇企业百日绿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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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企业:

改善我镇生态环境,全面优化人居和发展环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根据城乡环境大提升大整治工作要求和企业“本色行动”相关指导意见,特制定我镇企业百日绿色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企业绿化作为生态绿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美化环境、陶冶情操,还是企业文明的标志、信誉的投资。绿化、美化厂区,为员工创建优美的工作和生产环境,合理分配厂区绿化美化布局,建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既是外来客人入厂的第一印象场所,也是公司对外的一个形象展示。

二、任务目标

3月中旬起,各企业利用100天时间,将厂区进行绿化、美化,充分利用厂区花池,草坪及树木,注重品种搭配,合理栽种,扩大绿化美化面积。将厂区外可利用的一切条件进行挖掘,注重与所在村居绿化规划相结合,建立完整的绿化体系,通过绿化工程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自身综合竞争力,完成企业“百日绿色行动”。

三、规划原则

1、分块布局。将厂区划分为四个分区,包括公司大门及周边环境、办公楼前入口、生产作业区和厂房周边环境。绿化、美化体现出分布均衡,突出重点的特点。能绿尽绿,美化面积,不留死角。

2、以人为本。考虑企业长期发展要求,有利于全厂工作环境,减少后期建设的矛盾,提高环境的功能要求。

3、以绿为主。最大限度提高绿视率,见缝插绿,破硬增绿,提升绿化效果。以植物造景为主,原有厂区绿化树木不变动,再在适合位置补种新的观赏植物。

4、因地制宜。与村居绿色规划相结合,选择适生树种,做到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草则草,使植物发挥出最大的生态效益。

四、绿化要求

1、最大限度提高绿化覆盖率。按照厂区实际情况,不论地块大小,进行合理的绿化规划与实施,栽种适宜绿化植物,将未绿化地带全面绿化,做到规划合理,整体美观、和谐,有条件的企业可结合企业文化进行景观打造。

2、村居企业相结合,发扬企业服务村居精神,共建绿色环境。各企业以践行社会责任为宗旨,与村居形成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体现村居企业整体性,积极响应环境绿化号召,结合所在村居绿色规划,为村居环境绿化提供绿化苗木,并协助村居进行村居、厂区周边绿化。

3、迅速行动、加强管理。各重点实施企业及其他企业都应迅速响应,主动与村居对接,制定绿化方案,调集施工人员,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于5月底前完成绿化,并指定绿化管理人员,适时浇水管护、防虫修剪,挺高成活率,使厂区得到长期的绿化、美化,为员工创建优美的工作和生产环境。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