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川区龙泉镇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36XB/2009-502445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3-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龙泉镇

淄川区龙泉镇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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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完善、规范、创新、提高”的要求,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创新公开体制,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建立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1、认真学习《条例》。镇政府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利用周一例会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学习,学习过程中注重梳理工作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争取做到及时、有效主动公开。
    2、广泛宣传《条例》。通过报纸宣传、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10余幅。
    3、完善信息发布渠道。一是设立公开电话:5880205  5887205;二是在政府大院设立公开宣传栏。三是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办事,及时解答群众的有关诉求。凡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拟文下发,在镇党委会、镇村两级干部会议上公开;涉及经济管理工作的,逐级向群众公开;涉及农经的热点、焦点问题,直接公开到户、到人。镇党委、政府还明确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随时更新,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
    二、明确形式,规范内容,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我镇按照《条例》要求,积极稳妥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镇政府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立机构职能情况公开栏,对政府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人、办公电话、分管工作、办公地点一并公开,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城镇医疗、特困申请、家电下乡等事务全部安排到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及时公布办理情况。各部门对分管工作通过下发文件、电话通知、宣传栏张贴、发放明白纸等各种形式主动公开,公布政策法规1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2条,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4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镇政府安排专人接听公开电话、接收各种来信来函,并做到及时处理,认真答复。信访办对各种来镇咨询人员做到热情接待,及时联系分管领导明白答复。本年度公开当面申请
1条,并根据要求全部予以公开答复。共受理政府信息申请 1 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条。
    3、行政复议咨询投诉情况。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及行政复议。
    三、健全制度、依法行政,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镇政府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注重创新思路,加强政府信息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是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更充分地发挥网站、公开电话、政府信息公开栏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是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促进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从而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