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政发〔2022〕110号 签发人:刘菲
岭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6号建议的答复
柏承波、贾玉杰、胡正会、李雪、王玉锦、邵传浩、贾锡武、刘菲、赵聪、李修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济淄融合先导区中心路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镇建设部门对接了解,目前该项目已进行了前期勘测工作,因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事项暂无法实施。交通部门将结合淄博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进展情况及土地调整情况,适时实施该段工程。财政部门将根据全区路网改造实施计划,同步跟进项目的资金争取和安排。并配合所属镇和交通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千方百计解决资金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岭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岭子镇人大,联系人:李修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