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子镇人民政府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岭政发〔2024〕 49 号 签发人:刘菲
赵聪、李修恩、贾锡武、柏承波、邵传浩、胡正会、王玉锦、李雪、贾玉杰代表:
关于“将现有省道510线泉王路淄西段改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道510线泉王路改线计划已纳入淄博市“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及淄博市大外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选址情况如下:起点设置单喇叭互通与规划 S231张台线相接,向西与 S231张台线平面交叉后,经奎村北,向西依次上跨孝妇河、S232张鲁线及张博铁路,并在张鲁线设置互通立交;向西下穿北京路及上跨G205,并分别设置菱形互通立交;继续向西依次下穿S29滨莱高速及济潍高速后,平行于济潍高速布线,于龙泉村西转向北,上跨S509青周线并设置互通立交后,下穿岭子煤矿专用线,终点位于栾古村北与 G309青兰线相接。目前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下一步,我镇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早日启动该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岭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岭子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修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