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岭子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01D/2022-522627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2-11 发布机构: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

岭子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1
  • 字号:
  • |
  • 打印

为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促进法治建设升级,岭子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岭子镇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牵头负责,党委委员具体抓的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带头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提升依法依规办事能力,依法依规推动基层治理和法治文化创建活动。

全面推进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规范化管理,公开公示镇党委、政府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始终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动态,着重将公开重点工作放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农林补贴、教育资助、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上,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性。按照规范明确镇、村办事服务事项清单,村委会加强规范工作日值班制度,涉及民众的计生、民政等服务事项及时得到办理,镇、村工作分工明确,不越位、不推诿、出实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增强行政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保障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全镇各普法责任部门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行 “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使执法权限条规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合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持续做好政府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合理性论证等工作。坚持规范性文件制定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和领导集体决策机制,强化决策前调查评估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细化评估标准,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诉讼应对、矛盾调处等“事后”介入的作用,加大其在决策论证、合同谈判、政策把关等“事前”、“事中”介入的力度。

   三、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大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查处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倒逼功能。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公开行政执法文书,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今年我镇新增执法记录仪3台,有效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完善执法管辖争议解决机制,对涉及民生保障、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以及容易产生职责交叉、执法交叉的特殊区域,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消除执法边界不清、推诿扯皮现象。

四、扎实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辖区29个村(居)聘用法律顾问共6名,协助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全年各村(居)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300余件。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机制,各村(居)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岭子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在辖区内每个村、社区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点,每日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判会议,利用29个村(居)民组喇叭循环播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相关知识及通告,切实履行政府防控职责。

加强行政调解能力建设。探索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吸纳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基层群众等人员参与。借鉴司法和仲裁程序优势,加大行政复议听证力度。完善信访、监察与行政复议的协作、通报制度。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统一法定途径清单,完依法行政调解机制。

五、加强普法宣传全面提升法治思维。

大力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民法典、疫情防控、反诈骗、“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利用街面、村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和法治文化宣传墙等阵地,以农村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开展反邪教、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新型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宣传,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守法、自觉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更新完善《民法典》法治一条街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依法治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加强经验交流,促进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探索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依法行政示范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青少年法治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素养,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进行,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继续将法律学习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知识讲座、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年度培训的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组织全镇在编人员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完成学法用法平台考试,通过率100%,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结合“生态乡村,美丽岭子镇”、“新农村建设”等活动,继续完善和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政府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行政,带动全民普法教育深入开展。

  七、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岭子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相关要求标准仍存在一些差距,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多为拉条幅,发材料等形式,普法内容设计缺乏互动性和趣味性,普法效果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升。政务信息推送需要更加及时规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三是基层执法任务重、涉及面广,执法工作本身的复杂性、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对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当前严峻的执法形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需进一步加强。

2022年岭子镇人民政府继续加强自身建设,紧盯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筑牢法律底线,不断增强政府的凝聚力、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各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依法公开。

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文书的制作与保存。针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登记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将依法行政执法纳入年终考评,对存在过失执法的人员,依法进行记过通报,对存在重大执法失误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努力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力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将社会参与和政府决策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以及行政诉讼等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中,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法律的权威在依法行政的实际工作中全面得到彰显。

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普法讲堂,加强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加强村居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在重要交通路段、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地设置永久性法治宣传阵地,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