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社会救助信息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lzzrmzf/

2、“淄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quzhengfu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岭子村304号,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54。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岭子村304号

邮政编码:255154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580010

传  真:0533-5586010

电子邮箱:zc_qlzdz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岭子村304号;邮编:255154;电话:0533-5580010;邮箱:zc_qlzd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岭子镇人民政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效能,增强公开实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构职能、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部门业务工作,实时发布政府动态信息等,全年依托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7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申请机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由镇党政办统一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岭子工作”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及时更新镇党委政府、村每日重点工作,2023年“岭子工作”公众号发布信息810余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微信公众号,强力构建镇政府与广大群众之间的联动平台,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通过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及时查看相关公开信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5、监督保障情况。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时效和程序,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强;二是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等。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同步。二是针对人员具体操作的细节和流程不够娴熟训问题,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深化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加强人员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造就一批政务公开的专门人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迅速对我镇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部门、个人。根据任务清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通过建设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及时查看相关公开信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岭子镇共办理2件,分别是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号、第4号建议,未收到政协提案。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和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岭子镇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新途径积极探索开展政务直播,上线“岭上人家”政务直播平台,定期选取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民生实事、便民事项、乡村振兴等政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直播,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传得开,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同时,用政务直播实时召开视频会议、开展线上培训,让政策第一时间传达,实现干部教育“全覆盖”。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岭子村304号;邮编:255154;电话:0533-5580010;邮箱:zc_qlzd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我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效能,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获得感。

   1、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政策、部门业务工作,实时发布民生工程,更新政府动态信息等,全年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发布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申请机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岭子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同时规范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的管理程序。信息审核坚持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岭子工作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2022岭子工作公众号发布信息260次,655条。推动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

   5、监督保障情况。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深化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具体操作的细节和流程不够娴熟;二是部分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教育,造就一支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和理念的政务公开队伍。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造就一批政务公开的专门人才。二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健全了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时效和程序,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部门业务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迅速对我镇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部门、个人。根据任务清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通过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及时查看相关公开信息,真正实现与群众零距离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岭子镇共办理3件,分别是区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号、第26号、第31号建议,未收到政协提案。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和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我镇通过今日岭子发布公众号,及时发送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为广大居民提供了便利。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

2023113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政策、部门业务工作实时发布民生工程更新政府动态信息等全年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8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发布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申请机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2021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岭子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有效推动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积极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同时加强内容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岭子工作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2021岭子工作公众号发布信息308次,775条。推动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深化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力度不够;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时效和程序,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部门业务等信息,规范格式,确保版面规整、内容无错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根据任务清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通过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及时查看相关公开信息,真正实现与群众零距离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全年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岭子镇人民政府

2022121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岭子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岭子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扎实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机构设置、财政资金等相关情况,主动公开政府文件,实时发布民生工程、政府动态信息。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件,均圆满答复;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息管理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投稿、归档等工作。严格要求,信息审核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

4、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推进完善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等栏目。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丰富传播内容、持续完善服务功能;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平时加强监管,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我镇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促进我镇政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具体操作的细节和流程上不够娴熟;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机关集体学习和分别学习的方式,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具体操作能力。三是夯实基础,强化管理。重新制定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公开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岭子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公开内容重点突出、时效性强,为各项工作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岭子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岭子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此特公布岭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增5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具体操作的细节和流程上不够娴熟;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机关集体学习和分别学习的方式,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具体操作能力。三是夯实基础,强化管理。重新制定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公开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9

  2018年以来,岭子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扎实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岭子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2018年岭子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有效推动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积极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1、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方面

  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政策、部门业务工作等类别的各类信息。主要公开平台有淄川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栏、宣传展牌等。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居、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突出重点,着重公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一是对精准扶贫、劳动社保、民政办、城镇规划、农业知识等重点领域进行了信息公开。二是对各种惠农政策、农民培训知识等进行信息公开。

  3、依申请公开

  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展板等形式公开政府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

  4、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2018年,我镇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对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劳动保障政策等社会关切的情况进行解读,对“般阳民生”及市民投诉热线等平台及时进行回复。

  5、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和保障情况方面

  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余党政及副科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

  ②健全工作制度。调整充实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时效和程序,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③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部门业务等信息,规范格式,确保版面规整、内容无错误。

 

      

 

                                                                           岭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特公布岭子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共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岭子镇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件会议精神,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镇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公开形式,加快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岭子镇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对政务信息定期进行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制度保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8条,微信平台公开55条,通过短信平台、LED显示屏、宣传栏、村民明白纸等形式公开55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重点项目、工程、工作等方面的政务信息。

  四、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镇中心工作,通过“岭子工作”微信公众号与网民进行互动,并就社会热点问题与网民进行交流沟通。通过“般阳民声”等网络平台,回复公众咨询,2017年共受理群众咨询事项41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镇未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镇无此类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无此类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我镇对所有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检查,未经审核的,不允许对外发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九、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很多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存在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现象,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不能及时跟上互联网发展形势,在互联网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不足。

  2018年,岭子镇将从三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信息公开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信息。

 

 

 

                                                                                            岭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特公布岭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共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岭子镇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件会议精神,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镇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公开形式,加快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岭子镇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对政务信息定期进行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制度保证。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镇中心工作,通过岭子镇微博、岭子工作微信公众号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增进公众对镇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并与网民进行互动,并就社会热点问题与网民进行交流沟通。通过“般阳民声”等网络平台,回复公众咨询,2016年答复群众咨询事项52项。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镇对重点项目、工程、工作等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通过短信平台、LED显示屏、村居宣传栏、村民明白纸等形式公开信息15条、7万余人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镇未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镇无此类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镇无此类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我镇对所有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检查,未经审核的,不允许对外发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镇无下设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上级要求、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为此,2016年将重点从三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川区岭子镇岭子村304号,邮编:255100,联系电话:0533—5580010,电子邮箱:zclingzi@163.com)。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载体和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落实机制,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查及政务公开载体网站的维护、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拓宽渠道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岭子镇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页信息更新,信息发布和公众留言回复,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扩大了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成为居民与政府进行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定期反馈全镇59项重点工作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步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自办报纸《岭子工作》、自办电视《岭子报导》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口头申请、电话申请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强化镇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载体和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落实机制,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查及政务公开载体网站的维护、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拓宽渠道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岭子镇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页信息更新,信息发布和公众留言回复,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扩大了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成为居民与政府进行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定期反馈全镇56项重点工作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步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自办报纸《岭子工作》、自办电视《岭子报导》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口头申请、电话申请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强化镇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载体和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落实机制,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查及政务公开载体网站的维护、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拓宽渠道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岭子镇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页信息更新,信息发布和公众留言回复,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扩大了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成为居民与政府进行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定期反馈全镇50项重点工作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步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镇政府网站、自办报纸《岭子工作》、自办电视《岭子报导》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21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业务动态类信息20条,其他类信息(含人事、采购、通知等内容)61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自办报纸《岭子工作》(年内编发24期),自办电视节目《岭子报导》(年内制作24期)等媒体共播发政府新闻信息5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口头申请、电话申请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强化镇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载体和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落实机制,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查及政务公开载体网站的维护、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拓宽渠道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岭子镇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页信息更新,信息发布和公众留言回复,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扩大了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成为居民与政府进行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定期反馈全镇62项重点工作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步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镇政府网站、自办报纸《岭子工作》、自办电视《岭子报导》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8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业务动态类信息49条,其他类信息(含人事、采购、通知等内容)17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自办报纸《岭子工作》(年内编发24期),自办电视节目《岭子报导》(年内制作24期)等媒体共播发政府新闻信息5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口头申请21人次,电话申请9次,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强化镇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岭子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1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载体和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落实机制,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查及政务公开载体网站的维护、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拓宽渠道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岭子镇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页信息更新,信息发布和公众留言回复,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扩大了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成为居民与政府进行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定期反馈全镇60项重点工作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步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镇政府网站、自办报纸《岭子工作》、自办电视《岭子报导》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7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业务动态类信息52条,其他类信息(含人事、采购、通知等内容)20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自办报纸《岭子工作》(年内编发26期),自办电视节目《岭子报导》(年内制作24期)等媒体共播发政府新闻信息4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口头申请19人次,电话申请21次,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强化镇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附表

 

 

 

                                          岭子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475

其中:1. 机构职能类

13

      2. 政策法规类

3

      3. 规划计划类

46

      4. 业务工作

289

      5. 统计数据

60

      6. 其他

64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4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1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19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4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4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75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75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0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通过镇政府网站、自办报纸《岭子工作》、自办电视《岭子报导》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7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业务动态类信息52条,其他类信息(含人事、采购、通知等内容)20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自办报纸《岭子工作》(年内编发26期),自办电视节目《岭子报导》(年内制作24期)等媒体共播发政府新闻信息400余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口头申请19人次,电话申请21次,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单位负责人:张刚            填表人:徐贝       联系方式:0533-5580010 填表日期: 2012315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0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载体和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落实机制,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查及政务公开载体网站的维护、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拓宽渠道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岭子镇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页信息更新,信息发布和公众留言回复,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扩大了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成为居民与政府进行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定期反馈全镇58项重点工作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步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镇政府网站、自办报纸《岭子工作》、自办电视《岭子报导》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8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业务动态类信息43条,其他类信息(含人事、采购、通知等内容)33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自办报纸《岭子工作》(年内编发26期),自办电视节目《岭子报导》(年内制作24期)等媒体共播发政府新闻信息3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口头申请22人次,电话申请10次,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强化镇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09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载体和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落实机制,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查及政务公开载体网站的维护、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拓宽渠道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岭子镇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页信息更新,信息发布和公众留言回复,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扩大了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成为居民与政府进行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定期反馈全镇51项重点工作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步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镇政府网站、自办报纸《岭子工作》、自办电视《岭子报导》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8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业务动态类信息43条,其他类信息(含人事、采购、通知等内容)33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自办报纸《岭子工作》(年内编发26期),自办电视节目《岭子报导》(年内制作24期)等媒体共播发政府新闻信息3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口头申请22人次,电话申请10次,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强化镇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镇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镇政府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领导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健全了工作机构,完善了工作网络,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2.强化指导督查。镇编制工作小组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从镇党政办、镇便民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截至目前,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2条;决策类信息1条;政策信息3条;工作信息类的信息13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镇政府在机关大院和政府门前分别设立了3块公开栏,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主动受理群众政策咨询,不断规范服务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去年以来,我镇没有受理群众来件和公众监督,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村及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观念意识不清晰,怕政务公开制约了自身的权利,从而阻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仍有部分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只重形式,不重内容;还有的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档案资料不健全;三是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检查不够有力,存在被动、滞后等问题。
    2009年,我们将按照省、市、区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推行政务公开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政治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能力的有力措施。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自觉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继续深化提高。
    二是规范内容,力求工作到位。要进一步深化、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在普遍推行政务公开栏、公开卡明白纸的基础上,广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政府网站、自办刊物《岭子工作》、新闻媒体等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要强化监督,确保制度落实。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制度,加大检查督查力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