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01D/2018-502450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岭子镇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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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特公布岭子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共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岭子镇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件会议精神,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镇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公开形式,加快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岭子镇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对政务信息定期进行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制度保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8条,微信平台公开55条,通过短信平台、LED显示屏、宣传栏、村民明白纸等形式公开55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重点项目、工程、工作等方面的政务信息。

  四、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镇中心工作,通过“岭子工作”微信公众号与网民进行互动,并就社会热点问题与网民进行交流沟通。通过“般阳民声”等网络平台,回复公众咨询,2017年共受理群众咨询事项41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镇未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镇无此类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无此类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我镇对所有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检查,未经审核的,不允许对外发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九、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很多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存在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现象,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不能及时跟上互联网发展形势,在互联网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不足。

  2018年,岭子镇将从三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信息公开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信息。

 

 

 

                                                                                            岭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