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01D/200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2-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岭子镇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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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镇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镇政府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领导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健全了工作机构,完善了工作网络,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岭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2.强化指导督查。镇编制工作小组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从镇党政办、镇便民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截至目前,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2条;决策类信息1条;政策信息3条;工作信息类的信息13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镇政府在机关大院和政府门前分别设立了3块公开栏,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主动受理群众政策咨询,不断规范服务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去年以来,我镇没有受理群众来件和公众监督,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村及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观念意识不清晰,怕政务公开制约了自身的权利,从而阻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仍有部分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只重形式,不重内容;还有的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档案资料不健全;三是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检查不够有力,存在被动、滞后等问题。
    2009年,我们将按照省、市、区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推行政务公开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政治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能力的有力措施。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自觉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继续深化提高。
    二是规范内容,力求工作到位。要进一步深化、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在普遍推行政务公开栏、公开卡明白纸的基础上,广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政府网站、自办刊物《岭子工作》、新闻媒体等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要强化监督,确保制度落实。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制度,加大检查督查力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