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01D/201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3-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岭子镇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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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载体和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落实机制,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查及政务公开载体网站的维护、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拓宽渠道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岭子镇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页信息更新,信息发布和公众留言回复,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扩大了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成为居民与政府进行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定期反馈全镇62项重点工作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步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镇政府网站、自办报纸《岭子工作》、自办电视《岭子报导》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8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业务动态类信息49条,其他类信息(含人事、采购、通知等内容)17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自办报纸《岭子工作》(年内编发24期),自办电视节目《岭子报导》(年内制作24期)等媒体共播发政府新闻信息5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口头申请21人次,电话申请9次,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强化镇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岭子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