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
索引号: 11370302MB2866625W/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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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抽查时间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1

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经营者

农药标签、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经营购销台账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农药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农药经营者抽查比例为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频次

5-11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2

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经营者

农药产品质量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质量检验

按农药经营品种抽查比例为3%-5%;每年1

5-11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3

肥料监督检查

肥料生产经营者

肥料产品质量、包装标签、登记证号;企业生产条件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抽查比例为5%,每年1

5-11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4

种子监督检查

种子生产经营者

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品种权授权、标签和使用说明,经营主体备案,生产经营档案,农作物种子质量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抽查比例为5%,每年1

5-11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5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5-11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6

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生产农业植物种子的单位是否按要求申报产地检疫;繁育基地选址是否征求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生长期间是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核查有无植物检疫证书;核查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核查实物与证书品种、数量等内容是否一致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11

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

 

7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1.从事猎捕活动取得特许猎捕证的情况;

2.从事驯养繁殖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

3.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和使用专用标识的情况;

4.从事进出口活动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情况;

5.猎捕、繁育、经营管理、进出口活动是否符合符合相应的条件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11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8

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畜禽屠宰企业

检查畜禽屠宰企业的规划与布局、设施设备、屠宰生产、机构与人员、质量控制、产品经营、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根据《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办法》,对A级畜禽屠宰企业,每年随机抽查1次;对B级企业,每年随机抽查2次;对C级企业,每年随机抽查4次,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抽查次数均应计算在内。

7-11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9

无公害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证和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标志使用主体

检查企业主体资质及能力、产地环境及设施条件、质量控制措施及生产操作规程的建立实施、畜牧业投入品使用及管理、生产过程记录及存档。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11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0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从事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情况;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使用、销毁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实验室各类记录和档案;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年中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1

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监督检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

检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防疫条件、设施设备、生产记录、消毒台账、监控网络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下半年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2

种畜禽质量监督抽查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检查企业资质条件、人员配置、设施设备、防疫条件、管理制度、生产记录、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711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3

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抽查

从事生鲜乳生产经营的收购站

检查企业资质及能力、功能区划分、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生产记录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711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4

对兽药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企业

检查企业生产布局、人员配置、设施设备、质量检测、包装标签、管理制度、安全环境卫生、污染防治措施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A级除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或上级督办外,勿扰;B级每年一次,重点检查责令改正回访或案后回查,检查存在问题或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C级列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每年检查4次。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抽查次数均应计算在内。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5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检查企业生产布局、人员配置、设施设备、质量检测、包装标签、管理制度、安全环境卫生、污染防治措施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A级除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或上级督办外,勿扰;B级每年一次,重点检查责令改正回访或案后回查,检查存在问题或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C级列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每年检查4次。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抽查次数均应计算在内。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6

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

畜禽养殖场

检查养殖企业生产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制度建立、养殖档案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抽查比例3%,,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监督抽查次数均应计算在内。

年中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7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动物诊疗机构

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场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制度建立、档案管理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根据《山东省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总数的20%

5-11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8

对兽药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兽药经营单位

检查企业经营场地、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购销台账、出入库记录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11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