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解读《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关于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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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12-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关于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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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委组织部就淄博市对出台的《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关于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进行详细解读,并回答记者问题。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产业振兴,农业产业化是关键。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产业兴旺品质化、水利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融合化“六化发展”,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对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激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培育产业链领军企业,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淄博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以下简称《龙头企业九条措施》)。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溯易表示:“《龙头企业九条措施》既整合了全市现有人才、金融等各类奖励政策,又有创新出台新举措,可谓干货满满、含金量高,业内也把《龙头企业九条措施》当做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金九条’。”

《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具体措施为:

构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梯队发展格局。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农业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制定本条措施,主要目的是鼓励规模较小的农业企业做大做强,逐级培育成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且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奖励10万元。本条措施是全市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一条全新扶持政策,旨在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纳统。

支持企业通过融资快速扩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市财政给予总额1000万元的奖励。该条措施,整合了淄博市现有金融扶持政策,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

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阶成长。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10亿元和5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

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利益共享式产业联盟建设。按照每个20万元的奖补标准,每年重点扶持1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今年以来国家、省、市促进产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目的就是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让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联动发展。这样,既拉长了产业链、提升了产业发展水平,又让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有效加快农民致富步伐。

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首先,建立“白名单”制度。只有纳入“白名单”的,才能享受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其次,实行零费率政策性担保。合作银行提供最高1000万元优惠政策贷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贷款企业提供零费率政策性担保。另外,完善贴息政策。对重点种业企业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贷款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省农担淄博管理中心对于利用鲁担惠农贷农耕贷、强村贷、生猪贷、巾帼贷、齐鲁工创贷等产品,提供30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并给予2%的贴息。该条措施,旨在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业务,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

支持头部企业带动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对淄博市涉农企业进行并购重组且注册地落地淄博市,并进一步扩大投资的,分别按照并购重组投资额的2‰、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且不超过新增地方贡献;并购重组后3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享受招商引资项目同等优惠政策。该条措施,旨在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参与我市乡村振兴,引进国内外集团总部或区域总部,促进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同“三链重构”,构建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鼓励农业企业引进职业经理人。从市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引进符合淄博市“人才金政37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全职职业经理人的,根据从业年限,按年薪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30万元。该条措施,旨在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在关键领域新引进符合淄博市“人才金政37条”有关补贴发放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4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该条措施,旨在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到淄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为推动《龙头企业九条措施》落地见效,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各责任部门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做好各项奖励、补贴补助的发放工作。

研究制定政策实施细则,规范政策流程,提高可操作性,通过建立“政策找人”“无形认证”等机制,让农业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

加强政策兑现全过程监督,研究将《龙头企业九条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范围,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及资料广泛宣传,详细解读政策文件,让相关企业全面深刻地理解相关政策措施。

《龙头企业九条措施》具有广泛的覆盖性、突出的精准性、鲜明的引领性,从扶持领域来看,涵盖了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化联合体,从产业发展要素来看,围绕资金扶持、融资贷款、招商引资、人才支撑等产业发展关键要素给予专项支持。从企业发展周期来看,涵盖了对初创企业、高速发展企业到成熟企业的全面扶持,必将对淄博市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来源:淄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