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高龄失能老人提供社会帮扶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0026
建议人: 马鑫
主办单位: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3-03-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第20230026号提案的答复 

 

马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高龄失能老人提供社会帮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乡村振兴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全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户。目前,我区有11668户20908名脱贫享受政策群众和94户242名监测帮扶对象。

一、当前我区脱贫人口老年人享受的帮扶政策

当前,我区脱贫人口中的农村高龄失能人员享受“三保障”、居民养老保险、残疾人补贴、老年人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主要帮扶政策,其中,居民养老保险、残疾人补贴、老年人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是面向全体农村居民实施的普惠性政策。

另外,自2018年起,我区对60岁以上建档立卡脱贫户、60岁以上非建档立卡脱贫户但实际处于困难状态的老年人和60岁以下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人员,还实施孝善助老奖补政策,进一步提高困难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二、一般农户中特殊困难群众的帮扶政策

近年来,我们实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对全区14万户农村居民开展日常监测,采取主动申报、大数据预警、镇村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因病因灾因意外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群众,在监测过程中重点关注老弱病残人口。对发现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管理,即时落实帮扶措施。今年一季度,将4户11人纳为监测帮扶对象。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在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上开拓工作局面,从脱贫人口管理兼顾帮扶一般农户中的特殊困难群众,探索实施增强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社会帮扶政策,提升困难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3日

 

(联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联系人:李延英,联系电话:0533-5180310)

对农村高龄失能老人提供社会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