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张立志、李强、刘群、孙敏、陈军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整合盘活我区农村零散闲置土地有效扩大投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淄川区现有9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设立13个“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近年来,我区从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加强监管等方面入手,通过开展“四清”攻坚、“三资”整治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抓改革、谋发展、保稳定。
一、切实抓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底数查核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四清”攻坚行动和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服务提质增效,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在全区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成立区工作专班,进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细化“一图两台账”,在农村“三资”清理的基础上,再摸底,再公示,彻底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着力夯基础、防风险、提能级、增活力,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有效支撑。
二、盘活闲置资产资源
1、聚焦“一镇一业”,根据各镇(街道)产业发展优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对村(社区)清理收回的集体闲置资产资源,由镇(街道)集中力量整合用于发展产业项目,推动资产资源向经济效益转变。深化党建引领“三变三联两个共同体”改革,对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办公用房、标准厂房、市场、校舍等集体资产进行优化整合提升使用价值。以各类村集体资产资源评估作价入股组建镇级“共富”公司,与区国有公司组建资产运营合资公司,将村集体闲置资产资源金融化债券化,降低自营风险,带动集体增收。
2、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成立合作社,流转村民闲置宅基地、房屋院落,发展民宿产业,实现农户、合作社、村集体共同增收。目前在我区太河镇开展试点,主要做法为:
一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农村资源优势,加大美丽乡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实现闲置宅基地盘活、资产资源化打下基础。
二是自主建设管理,整体运营。采取“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村民对自家闲置宅基地按照要求进行改造翻新,形成不同风格的民宿,运营期间村民自主管理。合作社统一销售运营,统一管理制度、运营标准。客户通过合作社预定民宿,销售收入打入合作社账户统一分配,所获得收益村民70%、合作社25%,村集体5%。
三是统一租赁管理,自主改造。针对资金较少、无力或不愿对闲置宅基地改造的农户,采取统一对外租赁,由租户自主改造,15年后收回的模式。合作社代管村民闲置宅基地,签订“10+5”(15年)代管合同,成立宅基地专项资产管理运营公司(村集体占股50%),由公司负责招商招租房屋的日常物业管理,租户每年缴纳管理费。管理费按照股权占比进行分配。承租合同到期后,所有房屋固定资产自动归宅基地房屋产权人所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