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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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66625W/2023-505744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1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淄川区吉祥路48号
办公电话:0533-5181470
业务受理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0号淄川区农业农村局一楼
电话咨询:0533-5182731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
详见附件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给付:定损-补偿
行政确认: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检查:检查登记-公告或通知-检查实施-责令改正-复检-结案
五、办理时限
行政检查类:根据检查计划确定
行政确认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给付类: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六、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0号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投诉:0533-5181470
七、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
部门: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由淄川区司法局具体负责)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
部门: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电话:0533-5280609